法律中的CPE course, 請問邊殊有得讀(香港),

2007-06-29 7:09 am
另外想問 :如一個人欠交政府罸款, 例如交通罸款, 真係可以做通輯反, 政府可以一世, 是不是有追朔期!

回答 (1)

2007-06-29 7:51 am
✔ 最佳答案
法律中的CPE course, 請問邊殊有得讀(香港) : 香 港 大 學 專 業 進 修 學 院
C.P.E. of England and Wales
英國法律專業共同試課程
http://hkuspace.hku.hk/web_course/show_course.php?code=1528
http://www11.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4229589
【明報專訊】為加強打擊長期拖欠交通罰款情,政務司長許仕仁昨日呈交立法會的交件指出,入境處自上月15日起,把接獲5張或以上不繳付罰款手令的欠款人,列入其監察名單中,並會在管制站阻截他們,禁止他們出境,以便警方採取行動。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新做法行政費用昂貴,但有一定阻嚇作用。
(真係可以做通輯反?是)所謂罰款手令,是指有關違例者收到告票後沒有交罰款,又沒有上庭,警方便有權向法庭申請「手令」,以便拘捕違例者追討欠款。
是不是有追朔限期,即超過某一時限政府不能追討欠款人欠款? 沒有.
政府可以向欠款人一世追討欠款嗎? 可以.
納入境處監察名單
審計署去年4月發表報告,揭發市民累積拖欠法庭罰款總額高達9260萬元,但指執法機構經常或未能及時或有效追收罰款。
審計署當時的報告又列舉事例,指有公司拖欠違例泊車罰款2.8萬元,但當局超過兩年後才出手追數,惟公司早已結業,亦有欠款人4年內8次成功以空頭支票交罰款,涉嫌欺騙運輸署。還有236名長期拖欠罰款的市民,最少5次避過法庭授權的拘捕手令而逍遙法外。
為解決持續欠款問題,警方及有關部門已制定一連串措施,以便更迅速地向欠款人採取行動。過往就違例行車罪行,要累積欠交罰款滿1500元,警方才能申請不繳付罰款手令,現將該欠款下限取消;就違例泊車方面,過往要累積欠款5萬元以上,才可申請財物扣押令,現則調低至5000元。


2007-06-29 23:24:39 補充:
2007年1月27日 在日本,全球最大氣體熱水爐公司百樂滿生產的熱水爐,懷疑洩漏一氧化碳,令用家死亡,日本警方正調查事件。香港亦有售百樂滿生產的熱水爐,但經銷商表示,在港出售的型號有別於肇事型號,且都得到機電工程署核准。日本當局由1985至2005年期間,接獲28宗,與百樂滿生產的熱水爐有關的一氧化碳中毒報告,當中21人死亡。但只有2005年發生的一宗,仍未過5年追朔期。即是2005年前所發生的所有案件, (由1985開始)已經超過5年追朔期.不能告上法院.(相信之前最接近的一宗發生於2002年頭,離現在已經超過5年.)

2007-06-29 23:27:13 補充:
上面的例子說明超過5年追朔期.不能告上法院.不同種類的案件追朔期不同.

2007-06-29 23:28:43 補充:
上面的例子說明超過5年追朔期所發生的案件.不能告上法院.不同種類的案件追朔期不同.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37:1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28000051KK05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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