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
問題3所指的紀錄狀況是兩個月前發出的,Agent 提議 cut 單時都表示可取回紀錄上的金額,但事實卻不符,那究竟是發出的紀錄狀況有問題還是 Agent 有心瞞騙呢?
更新2:
另一點令我感到十分疑惑,客務部表示一年前保險公司才更改計算方式,到現在紅利金額跟原定的有幾個%的出入是可以理解及接受,但20%實在是多得有點嚇人,難道是將之前已派發的紅利倒扣回,以新的方式再計算一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