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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精神病?
這是一種腦部功能不穩定的疾病;
病人的情緒、思想或行為暫時或長期出現障礙;
嚴重時,會改變病者的性格、社交和人際關係。
精神病是疾病的一種,它是一種影響患者的精神活動之疾病。患者的精神活動異常,包括思維、情感、意志、行為、知覺、認知等各方面。由於患者的思想出現了問題,他的言語和行為遂有不正常的表現;患者亦可能產生幻覺。大腦是一切精神活動所在的器官。精神病可看為大腦機能活動在各種致病因素的影響下發生紊亂。
精神病有別於其他身體的疾病,它不可以單靠檢查身體、抽血化驗或照X-光、掃描等來診斷。醫生診斷精神病,主要是根據病人口述自己的感覺和想法、觀察病人的行為、以及家人提供有關病者在思想行為上的轉變來判症。一般來說,精神病患者都有上述病癥的其中幾項。當病癥趨於明顯時,診斷並不困難。
精神病祗是一個統稱,其中包括了很多不同的疾病。它大致上可分為重性及輕性兩大類。重性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症、老年痴呆症等,而輕性精神病則包括精神衰弱、焦慮症、強逼症、各種的神經官能症等。
常見之精神病
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
精神分裂症是一種重性的精神病。它的的主要病癥分為陽性和陰性兩種。陽性病癥包括幻覺、妄信(即錯誤的信念,就是別人不能接受或事實擺在眼前,仍是堅信不移;常見的妄信包括感到受逼害或騷擾、以為陌生人或傳播媒界正在談論他的事、認為週圍的人看透他的思想等)、思想紊亂,以致說話變得不合邏緝,語無倫次。病者可能受到妄信或錯亂的思想影嚮而行為變得怪異,自言自語,哭笑無常,做出古怪的姿勢、動作或穿著古怪的裝束。陰性病癥則包括社交退縮、不願跟別人說話、不理會週圍的事、對事物提不起興趣、做事缺乏動力、思想行動緩慢、木無表情、缺乏對事物的情感變化、不注重個人衛生及儀容、喪失自我照顧的能力等。
精神分裂症一般首次發病的年齡為二十至三十歲,但在任何年齡也有發病的可能。在整體人口中,每一千人裏有二至四人為病患者,而普通人一生中的發病機會為千份之八至十。首次病發後,大概百分之二十的患者會完全康復,永不復發。但大多數的病患者都有復發的危險。患者若能接受適當的治療,復發是可以預防的。但大概百分之十的病患者會因長期病重及嚴重喪失自我照顧的能力而須接受長期住院治療。
噪狂抑鬱症(情感性精神病) (Manic Depressive Disorder, Affective Disorder)
躁狂抑鬱症亦是一種重性精神病。病者的情緒走到情緒變化的極端。在極度興奮的一端,病者的情緒高漲及感到興奮。他可能覺得自己滿有過人的力量,精力異常充沛,甚至不需睡眠。他說話快而多,不斷改變話題,亦愛說笑或與人爭辯;病者亦可能揮霍無道,異常慷慨,大量購物。在抑鬱的極端時,病者情緒極度低落、衷傷、無精打采、喪失興趣和動力、感到絕望、過份自責,更可能有自殺念頭;其他病癥包括失眠、食慾不振、失去性慾等。在極度興奮或抑鬱時都可能會產生幻覺及妄信。躁狂和抑鬱可於不同時間反覆出現,但部份病人則可能每次病發都是抑鬱。
焦慮症(Anxiety Disorder)
焦慮症是神經官能症中較常見的一種。病癥包括經常的緊張不安,卻無明確或固定引致不安的內容、對日常的事情過份擔心或煩惱、終日心煩意亂、坐立不安、難以集中精神、難以入睡或多次從睡眠中醒來、心悸、心跳、手顫、頭暈、多汗、尿頻、胃部不適等。
強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
強迫症亦是神經官能症的一種。它的病癥包括重覆出現某些思想及行為。患者可能在腦海不斷出現同一的思想或念頭、反覆思想一些找不出答案的問題、重覆某些動作(如洗手、數數目、檢查門窗)、詢問同一的問題等。患者明顯的知道那反覆的思想及行為是不當的,並力求擺脫,卻不成功。此病通常是在青少年期發病,大概每一千人中有五人患上此病。
引致精神病的因素
引致精神病的各種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精神因素、個性心理特徵、腦部細胞不正常、腦部功能及分泌失調、遺傳因素、軀體因素及心理壓力等。
由於科技的進步,我們對腦部的結構和功能的了解漸漸增加。近代醫學一般相信精神病是與某些神經系統的分泌失調有關。治療精神病的藥物都有調節神經系統分泌的功能,所以能清除或減輕精神病的病癥。以精神分裂症為例,我們相信是神經遞質多巴安的作用過剩所致,而傳統的抗精神病藥物都有抑制多巴安的作用。
精神病的臨床研究亦顯示遺傳因素在精神病的發病中起著很重要的作用。這並不是說所有的精神病都是會遺傳的,而遺傳因素對不同的精神病病發的影響亦不一樣。對精神分裂症及情感性精神病的臨床研究發現,患者家族成員中精神病的患病率較一般人群為高,而家族成員的患病率的大小與患病親屬的血緣關係的遠近有直接的關係。血緣關係越近,患病的機會越大。
雖然精神病是帶有遺傳性,這並不等於說若果家庭中有成員患上精神病,其他家人亦會患上這病,這不過是說患上這病的機會會相應提高。反過來說,在很多精神病患者的家庭中並沒有其他成員患上這病。精神病的致病因素很多,而患病者是在多個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才會發病。簡單來說遺傳因素祗代表患上這病症的一種傾向而非疾病本身,而有這傾向的人士患病與否則受到其他因素影嚮。壓力可使有較高患病傾向的人病發。至於要有多大的壓力才會引致發病就要視乎患病的傾向有多高,這是因人而異的。
精神病的治療
精神病的治療包括藥物治療、腦電盪治療、心理治療、行為治療等。不同的精神病需要不同的治療方法。焦慮症和強迫症的治療通常可結合心理及行為治療;較嚴重的病例可採用藥物治療,惟用以減輕焦慮的鎮靜劑則不應長時期服用,以免產生倚賴性。另一方面,重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憂鬱症等都不是單純由心理適應問題引起的,而是須要接受藥物治療的疾病。病患者須接受對抗精神病的藥物治療,這可以包括口服藥物及打針。部份病人可能需要接受腦電盪治療(電腦)。
一般治療精神病的藥物都有兩個主要的臨床作用。第一個作用在減輕精神病的急性病癥,第二個是預防復發的作用。治療精神病的藥物能夠減輕精神病的急性病癥(如幻覺、妄念、不停的說話、鬱結的情緒或強迫性及難以抑制的衝動),亦可使病人安定下來。
精神病並不是服幾天或一兩星期藥物就可以痊瘉的疾病。在通常情況下,藥物治療可以在一至兩星期內改善急性病發的情況,不過要達致全面的效果可能需要幾個星期,甚至幾個月的時間。當急性病癥經已清除,病者仍須長時期服用有關藥物以保持精神狀況穩定。服藥時間的長短刖按病情而定,由半年至終身不等。預防精神病復發的最有效方法是採用對抗精神病的藥物治療。通過接受預防復發的治療,大部份病人都可以重過正常或可以接受的生活,即使病癥不再出現,病人仍須長期接受有關治療。以精神分裂症為例,統計數字顯示,除非病人接受長期性的藥物治療,百分之五十七的病人於首次病發後的一年內會舊病復發。至於有多次病發的病人,則有約七成半會於停藥後的一年內會舊病復發。
復發的風險在減低對抗精神病藥物的服用量或停止服藥之後會特別高,因此家人應特別注意病人在上述時期的表現。適當的藥物治療可以將復發的危險減低,而細心的關懷亦可進一步減低復發的機會。這一方面家屬所扮演的角色十分重要。若家屬可及早察覺病人復發的徵兆並採取迅速的應變措施,病人就可避過復發的危機。家屬就病人行為表現所作的觀察可以為病人的康復鋪路。
很多病人和家人都會擔心藥物可能引起的副作用。事實上每一種有效的藥物治療都可能引起副作用,而各種藥物引起的副作用及其嚴重程度亦不盡相同,往往因人而異。一般對抗精神病的藥物可能引致的副作用包括口乾、便秘、疲倦、手震等,病者遇上這些情況時可知會醫生。醫生會根據病者的情況調校藥物,以減低副作用所造成的影嚮。
由於病者須要長時期服用有關藥物,他對藥物治療的服從性是很重要的。有很多原因可能影響病人對藥物治療的服從性,如副作用、善忘、缺乏家人的支持、經濟困難等。這些影響服從性的因素通常都是可以在某程設上得到解決的。如果遇到追困難時,可以聯絡醫護人員尋求解決的辦法。
除了接受藥物治療之外,病者還須尋求其他方面的配合。以精神分裂症為例,藥物對清除慢性病癥的作用不大,病者還須接受復康治療,例如到日間病院接受復康治療及有關訓練。此外我們亦要幫助病人面對及克服心理壓力。雖然許多事故及壓力是不可能完全避免,我們仍可循各種途徑幫助病者應付壓力,或減低壓力帶來的影嚮。這包括教導病人處理壓力的方法,幫助病者及其家屬改善彼此關係和溝通。
如何面對精神病患者
我們必須正確認識精神病,消除恐懼和歧視。面對精神病患者我們需要耐心聆聽,體諒病者的所受到的困擾。我們亦要接納病者的缺陷,並給與適當的支持和鼓勵,如鼓勵他接受治療和各樣的復康服務,幫助他建立有規律及獨立的生活,協助他解決實際的困難、應付壓力。我們切勿太快對病患者或他們的病下判斷,強加意願,亦不要過於保護或遷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