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票問題: 一年有效之來回機票的限制

2007-06-26 6:10 pm
請問是否所有航空公司的機票, 都有以下兩項限制:
1. 一年Open之來回機票, 即使補錢, 也不能延長回程日期 (舉例: 九月十三日起程, 本應翌年九月十二日為最後限期, 欲加錢延長三個月至十二月十二日前使用)?
2. 未能使用之機票回程機票, 購買時使用本人之名字, 是否所有航空公司都有規例不能轉給別人名下?
本人購買星航之正價一年Open來回機票, 遇上以上問題, 卻得到星航否定之回覆, 并說全世界航空公司都是如此, 不知是屬實, 又有何資料可以引證?

回答 (3)

2007-06-26 8:06 pm
✔ 最佳答案
既然星航已經否定左你囉,都冇計啦,不過見你死心不息,就幫你問左人啦~

1.一年Open之來回機票,只可以一年內更改日期,不可以延長,所有airline 最耐既日期都係365日,即一年.airline岩
2.未能使用之機票,所有航空公司都有規例不能轉給別人名下.又冇錯喎,因為機票未出前都可以比錢cancel張野,但一confirm出左,就唔得.所以轉名更加唔得啦.旅行社d人成日問個名岩唔岩就係咁解啦

真人真事: 有個人自己一個去旅行,比果個国家拒入境,張機票冇得退,仲要比錢,因為即日更改機票返黎.(japan airline)
所以機票條款一定要睇清^__^
2007-06-26 8:32 pm
1) 一年票最長有效期絶對係一年, 你有錢就買張全新, 無得話加少少錢延長.
2) 所有機票都唔可以轉名, 更何妨你話"未能使用之回程機票", 你頭嗰程都用咗, 後面嗰程就更加無理由俾得你轉名.
如果俾無限期Extend又俾你咁轉名, 咁咪一張機票兩個人用, 你用去程, 你個仔廿年後用回程都得? 我唔係寸你, 希望你明白, 航空公司都要食架, 蝕俾你咩?
但如果你果張真係一年full fare咁你不如去refund, 啦,事先聲明呀, 有無得refund同駛唔駛收charge有係睇你機票呀~
參考: SQ staff
2007-06-26 6:17 pm
每款機票的條款限制不同,不過:

一年Open之來回機票, 即使補錢, 也不能延長回程日期

如機票列有non-transferable不能轉給別人名


收錄日期: 2021-04-13 00:41:3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26000051KK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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