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僱用兒童規例》(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lid/child2.htm )
13歲或以上的兒童可受僱於非工業機構,
(年滿13歲但未達15歲的兒童,若修畢中三課程,可受僱於非工業機構工作,惟須受下列條件限制:
其父母須向準僱主出示該兒童修畢中三課程的證明;
其父母須書面同意該兒童就業;及 該兒童不得
1在上午7時前或晚上7時後受僱;
2在一天內受僱超過8小時;
3連續工作超過5小時而沒有不少於1小時的用膳或休息時間;及
4搬動超過18公斤的物品。 )
咁點解仲有咁多人話13.14歲既人5做得野??
係佢地無知亂咁講定係另有原因??
咁點解大多人都5請13.14歲既人???
我5覺得13,14歲既人既工作能力會比15歲既人低好多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