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於網上賣藥物是犯法嗎?請幫忙回答。

2007-06-25 7:05 pm
我想係網上售賣一種被訂為第一類毒藥的藥物。
我的問題是如果我以代客於外國訂購的方式替客人訂購該藥物,並且收取手續費,這個造法,會否觸犯香港的法律呢?
更新1:

但係如果,我而家係用幫人代訂的方法呢?我意思係我幫佢係外國訂,然後收服務費,咁又係咪犯法呢?

回答 (4)

2007-07-02 5:15 am
✔ 最佳答案
危險藥物條例 危險藥物的販運134章4條
對進口、出口、獲取、供應、經營或
處理、製造及管有危險藥物的管制

(1) 除根據及按照本條例,或根據及按照署長根據本條例而發出的許可證外,任何人不得為其本人或代表不 論是否在香港的其他人士─
(a) 販運危險藥物;
(b) 提出販運危險藥物或提出販運他相信為危險藥物的物質;或
(c) 作出或提出作出任何作為,以準備販運或目的是販運危險藥物或他相信為危險藥物的物質。 (由1980年第37號第2條修訂)
(2) 不論危險藥物是否在香港,或將進口入香港,或是否被確定、據有或存在,第(1)款均適用。
(3) 任何人違反第(1)款的任何規定,即屬犯罪,可處以下罰則─
(a) 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罰款$5000000及終身監禁;及
(b) 循簡易程序定罪後,可處罰款$500000及監禁3年。 (由1974年第43號第2條修訂)
(4) 本條不適用於─
(a) 在附表1第Ⅱ部所指明的製劑;或
(b) 過境途中的危險藥物,而─
(i) 該危險藥物正從一個可合法出口該危險藥物的國家運往另一個可合法進口該危險藥物的國家的過境途中;及
(ii) 該危險藥物是從一個公約締約國出口,並附有一份有效的出口授權書或轉運證明書(視屬何情況而定)。 (由1984年第7號第2條代替)
2007-06-25 8:30 pm
參考: yahoo
2007-06-25 7:15 pm
網上買賣藥物(包括配方藥物和違禁藥物)及其他醫療物資,皆屬違法。
2007-06-25 7:11 pm
冇犯法,但要先登記個隻藥物,睇下香港可唔可以賣的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08:2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25000051KK0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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