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未婚夫是美國公民, 如想盡快拿到工作証, 應從甚麼途徑結婚? 先用b2 visa過去抑或申請fiance visa?

2007-06-25 9:10 am
我的未婚夫是美國公民, 應從甚麼途徑結婚? 先用travel visa過去抑或由他在美國申請fiance visa?兩者的等候時間會相差幾遠? 因我希望可以盡快拿到work permit,一起工作應付家庭開支...請幫忙!

回答 (2)

2007-06-30 5:09 pm
✔ 最佳答案
如果妳未婚夫只是持有綠咭,上面个位講得非常正確.我都用過同样方法.
我的未婚夫是美國公民, 應從甚麼途徑結婚? 先用travel visa過去抑或由他在美國申請fiance visa?
但係如果我冇誤會,妳的未婚夫是持有美國Passport.
如肯定,乜都唔使諗.儲齊所有拍拖證明(合照,長途電話費單,書信,e-mail......)入紙申請K-1,往美國結婚.應該4至8个月內批.到埗後馬上結婚.再入紙轉綠咭.搞掂!(申請綠咭後可馬上申請工作及自由返香港)

2007-06-25 9:27 am
早在5-6年前曾經在美國境內問過美國的移民律師,最好先在香港取1個10年簽証。

因為辦理婚後移民美國的申請,在這段申請期間,美國不會接受你任何美國入境簽証申請,申請人(即你)在這段時間是不可能去美國,因此,你必須在辦理美國移民申請前,你先在香港美國領事館取一個多次進出美國的簽証,你方可以在辦理移民美國申請的期間進出入美國境內。

如果你在辦理美國移民申請期間應該是不可能取得美國簽証。

在美國讀完大學的頭一年,如果在美國境內可以找到公司工作,這樣是最容易辦理美國工作証,但是很多公司知道這個情況,都只是給予很低的工資。

收錄日期: 2021-05-03 04: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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