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戶籍問題

2007-06-24 7:58 pm
想問公屋戶籍如果已經刪除左我個名
可否加翻我個名上去公屋戶籍之後再交分戶 ga ?

回答 (2)

2007-06-24 11:46 pm
✔ 最佳答案
理論上,只要符合要求,可加戶和分戶,但就唔會咁容易。
首先,加戶籍方面,當初刪除戶籍時已講了不能恢復戶籍,你要有合理理由,例如現在家人有病,需要你的照顧,咁就可以加名。
假設你因以上理由成功加名,由於你要照顧這位家人,咁你無理由即時分戶,咁可以用甚麼理由分戶呢?即時分戶唔合理,咁你要等一段時間,例如其中一位成員長大了,佢可以照顧這位家人。
這時,你可以另外申請公屋,但問題係,不論你是想以個人還是夫婦名義,都要入息和資產符合公屋輪候資格,搞了一大餐,最後可能都係唔得!
你是否因現在無法申請公屋,所以想加戶然後再分戶呢?如果你現在已經符合申請公屋要求,都唔使搞咁多o野啦!今時今日申請公屋的資格咁苛刻,除非大吉利是望自己搵唔到錢啦!不如投資幾隻優質股,幾年後就有錢買樓了。
2007-06-24 8:04 pm
能加戶籍但不能分戶,因到時會要你及戶籍所有人簽一份同意書,內容大意為加入戶籍後不能以此作為分戶要求。
所以與其這樣,倒不如你聯同其他住屋一同申請公屋,這樣會比較簡單得多。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35:5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24000051KK0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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