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没有人有實際請賠”逛街險”的經驗?

2007-06-23 4:15 pm
我家小寶現正處於活潑好動的年紀,每回出去逛街,都很怕他把店家的商品弄壞…

聽說現在有所謂的"逛街險",是屬"個人責任保險"涵蓋的一種。

請問各位達人:若發生損壞店家的商品,要如何理賠呢?
因價格大概只有數佰元至數千元,店家通常會叫你直接付錢賠償,要如何還請保險公司來認定??
我不太瞭解吔~~~~
更新1:

請問:泰安產物有在賣所謂的個人責任險+意外,還有針對兒童的…費用才800及1200??是指一年期嗎?也有所謂的自付額的問題嗎? 網站上只有簡單的敍述吔…有沒有泰安的業務可以說明~~~謝謝!

回答 (2)

2007-06-23 6:51 pm
✔ 最佳答案
*所謂個人責任險它的承保範圍包括:因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並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所以它還包括致第三人受傷的責任)

*條款上有訂定一些不保事項,舉例而言......

1.要保人、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
2.被保險人從事犯罪行為
3.因颱風洪水、地震等相關災害
4.被保險人所有、使用、管理機動車輛所致之損失
(很多條款)

* 訂有通知義務條款,舉例兩項......

1.被保險人或要保人於知悉五日內以電話或書面通知保險公司
2.立即採取合理之必要措施以減少損失

* 訂有賠償請求應遵守之約定,其中重點...

1.被保險人因發生意外事故而受求償時,除了必須的急救費用外,被保險人就其責任所為的承認、和解或賠償,須經保險公司參與或事先同意。但經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通知後,保險公司無正當理由拒絕或藉故延遲者,不在此限。


→ 也就是說,當發生意外事故時,請馬上撥打保險公司0800報備電話,他們會做必要的指導及協助處理的。

(私下的和解及賠償,保險公司可以拒賠哦!)


→ 若因意外事故有人員受傷,因涉及過失傷害等刑責,就必須報警119或110處理嚕!

* 個人責任險通常有自負額的約定

依各家保險公司的承保內容而有所不同。(有$2,000元或$5,000元)

* 個人責任險的保險金額通常每家保險公司也不同。(大概以$5萬元或$10萬元為主)


~ ~ 以上淺述
2007-06-24 1:50 am
泰安產物的"金寶貝"專案..
呵護型一年期保費 ntd 800 個責 50 萬
貼心型一年期保費 ntd 1,200
呵護型 貼心型
個人責任 50 萬 100 萬
一般意外傷亡 50 萬 100 萬
意外傷殘輟學 25 萬 50 萬
顏面傷殘定額慰問金 10 萬 30 萬
意外醫療 一般住院 1,000 /日 燒湯傷住院 3,000 / 日
(最高90 天) (最高14天)

責任險都會有自負額的限制,一般為 2,500 或 2,000 / 每一事故
主要是因為 1.避免小額賠款的麻煩 2. 規避道德風險

如何賠付... (打壞商店商品為例)
1. 現場照片
2. 店家進貨單據
3. 和解書
取得上述文件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即可
參考: 工作經驗


收錄日期: 2021-05-03 21:57:4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23000010KK0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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