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年有個朋友在香港某區的櫃員機轉帳時,發現櫃員機上有人提款忘了取錢,我朋友見四下無人便將款項拿走了.事隔半年,有警員致電她家裡,要她上警察局,上去後警員給她一張她站在櫃員機取款的相片,我朋友當場認有拿錢,後來警員要她馬上將所拿的錢交出來,還要她交保釋金,並且還要上法庭,罪名是盜竊.
請問香港的法律會怎麼判我的朋友呢?我的朋友又該怎麼做才好?
收錄日期: 2021-04-19 13: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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