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公司清盤D糧點計

2007-06-22 8:04 am
我在此公司已經8年, 今年首度懷孕, 預產期會在7月中
我將會在6月尾放產假, 但係好景不常, 公司已拖欠1個月薪金,
而且將會在本星期關門大吉, 老細己講明冇錢補比我地,叫我地搵勞工處

問題1) 我未放的產假會計埋係遣散費果度的嗎
問題2) 老細一句冇錢, 咁我地D長期服務金係唔係拎唔足
問題3) 老細有冇犯法

回答 (2)

2007-06-22 10:25 pm
✔ 最佳答案

遣散費計算方式是月薪(上限22,500) x 2/3 x 服務年資; 公式內不包括產假津貼, 要追的話要分開兩個項目;
如公司清盤/破產, 員工尚欠之工薪和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可向破產欠薪補償基金申請代支, 但有金額上限! 申請手續要先往勞工處當區之勞資關係科登記, 勞工處人員會教妳如何申請! 既然公司已事先講明會結業, 並已拖久一個月工資, 建議即時往勞工處登記!
按僱傭條例, 如公司/老板明知未有能力支付員工工資, 依然僱傭員工, 即屬違法!(香港法例第57章第31節及63A節)
按提供資料妳至少可追討下列項目:

上個月之欠薪;
本月薪金;
一個月代通知金;
本年度按比例有薪年假;
按比例年終酬金(雙糧);
遣散費;
10星期有薪產假(即使妳未開始放假, 妳依然享有此權利).
參考: 純屬個人知識經驗, 非一般剪貼
2007-06-22 8:55 am
1.) 公司關門時你仍未放產假所以不能計錢了;
2.) 公司關門要按勞工法計回譴散費,每年可獲月薪之5分4;
3.) 你已懷孕而公司關門(即解僱你是犯法的),按勞工法你可得共二個月薪金賠償;
4.) 另加公司已拖欠1個月薪金亦可索償;
5.) 你還有當月薪金可一併追討;
6.) 所以你共可得是(2.) + (3.) +(4.) + (5.)項相加金額;
7.) 如老闆如在應支付薪金日期之7天內拒絕支付,你可到勞工處要求向僱主追討。

以上資料希望可以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13 00:39: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22000051KK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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