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閃燈的十字路口發生車禍.我這方是閃紅燈,我是直行,對方是閃黃燈,也是直行,但對方的車頭撞我方的車身(駕駛座這邊)
我有上網看些資料
不利我的如下:
1.我方閃紅燈
2.我認為最重要的...對方沒錢(她是從泰國嫁過來10年的人)
有利我的如下:
1.左方車應讓右方車
2.我是傷到車身(我都過一半了她才撞到我)
3.路權之規範是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
我們的保險業務員我不認識.....他媽誰誰誰的朋友的什麼女兒做的
我有問過做保險的朋友
他直接叫我找鑑定委員會
可是...
1.我方的修車費要23萬...我們車只有買5年
2.我覺得找鑑定委員會超級麻煩的
3.不是有什麼肇事責任百分比多少的嗎?我這樣是多少?
我的保險是有保第三人責任財損
對方只有保第三責任人而己
好煩的問題~
快瘋了~
更新1:
TO~老者 超速??己經撞車的狀況下~我想2方死都不會講超速吧?? 左車頭?右車頭?沒有!她是整個車頭撞上我的駕駛座跟後座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