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既十戎係咩??

2007-06-22 7:18 am
聖經中既十戎係咩??

回答 (7)

2007-06-22 7:38 am
✔ 最佳答案
聖經中的十戎, 你可以從舊約的出埃及記的第29章搵到
章節內容記載如下:
20:3 除 了 我 以 外 、 你 不 可 有 別 的 神 。
20:4 不 可 為 自 己 雕 刻 偶 像 、 也 不 可 作 甚 麼 形 像 、 彷 彿 上 天 、 下 地 、 和 地 底 下 、 水 中 的 百 物 .
20:5 不 可 跪 拜 那 些 像 、 也 不 可 事 奉 他 、 因 為 我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是 忌 邪 的   神 、 恨 我 的 、 我 必 追 討 他 的 罪 、 自 父 及 子 、 直 到 三 四 代 .
20:6 愛 我 守 我 誡 命 的 、 我 必 向 他 們 發 慈 愛 、 直 到 千 代 。
20:7 不 可 妄 稱 耶 和 華 你   神 的 名 、 因 為 妄 稱 耶 和 華 名 的 、 耶 和 華 必 不 以 他 為 無 罪 。
20:8 當 記 念 安 息 日 、 守 為 聖 日 。
20:9 六 日 要 勞 碌 作 你 一 切 的 工 .
20:10 但 第 七 日 是 向 耶 和 華 你   神 當 守 的 安 息 日 . 這 一 日 你 和 你 的 兒 女 、 僕 婢 、 牲 畜 、 並 你 城 裡 寄 居 的 客 旅 、 無 論 何 工 都 不 可 作 .
20:11 因 為 六 日 之 內 、 耶 和 華 造 天 、 地 、 海 、 和 其 中 的 萬 物 、 第 七 日 便 安 息 . 所 以 耶 和 華 賜 福 與 安 息 日 、 定 為 聖 日 。
20:12 當 孝 敬 父 母 、 使 你 的 日 子 在 耶 和 華 你   神 所 賜 你 的 地 上 、 得 以 長 久 。
20:13 不 可 殺 人 。
20:14 不 可 姦 淫 。
20:15 不 可 偷 盜 。
20:16 不 可 作 假 見 證 陷 害 人 。
20:17 不 可 貪 戀 人 的 房 屋 、 也 不 可 貪 戀 人 的 妻 子 、 僕 婢 、 牛 驢 、 並 他 一 切 所 有 的 。
參考: 聖經
2007-06-22 11:12 pm
除 了 我 以 外 、 你 不 可 有 別 的 神 。
不 可 為 自 己 雕 刻 偶 像
不 可 妄 稱 耶 和 華 你   神 的 名
當 記 念 安 息 日
當 孝 敬 父 母
不 可 殺 人 。
不 可 姦 淫 。
不 可 偷 盜 。
不 可 作 假 見 證 陷 害 人 。
不 可 貪 戀 人 的 房 屋 、 也 不 可 貪 戀 人 的 妻 子 、 僕 婢 、 牛 驢 、 並 他 一 切 所 有 的 。
2007-06-22 5:28 pm
樓主可能問 ''十戒" 而唔係 "十戎"
須知 "戒" 係佛學名辭,係個人修行時主動地不犯嘅行為項目,主要有五:

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不[飲]酒[或吸毒]

基教名辭為 "十誡" ,係上帝告誠摩西傳下去 不犯嘅行為項目,有被動、耶神叫着做嘅意味。
佛教徒修行時持五戒係自動自覺,背後無咩神叫住咁做咁做,犯咗後果自受。基徒守十誡由信奉耶神為出發點,犯咗祈讖望滅罪,係為上天堂而守。
2007-06-22 9:54 am
出埃及記



20:1
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

20:2
“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20: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20:4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20: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20:6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20:7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20:8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20:9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

20:10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

20:11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20:13
不可殺人。

20:14
不可姦淫。

20:15
不可偷盜。

20:16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20:17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神為甚麼要我遵守十誡?十誡和耶穌的教導有何關係?
20章 神的新族類為甚麼要有這十條誡命呢?祂在西奈山使人看出祂律法的功能與榮美。頒賜十誡的目的,是要人過聖潔的生活。十誡使人明白神聖潔的屬性,曉得祂為人應有的生活樣式定下的計劃;它引導百姓,以愛心與盡責的態度,滿足自己和別人的需要。可是到了主耶穌的時代,大多數人對律法都有錯誤的看法,以為這是使人在今生與來世皆得以亨通的法門。他們認為守律法是得以蒙神保護,不受外族侵略,得免天災的手段。守律法已失去本來的意義,變成追求功利的外在形式,忘記了守律法乃是為成全神最終的愛。

第一條誡命為甚麼這麼重要?我是否把神放在首位?
20:1-6 以色列人剛剛離開多神崇拜的埃及。埃及人認為一位神管理人生活的一個方面,各神職分不同,所以敬拜多神,為得最多的福氣。神吩咐屬祂的百姓要敬拜祂,相信祂,這件事對以色列人並不太難——只要在埃及眾神的名單之中,再加上祂就可以了。但是神說:“除了我以外,不可拜別的神”,百姓就難以接受了。但如若他們不認識領他們出埃及的這位神,是獨一真神的話,他們就不能作祂的子民,不管他們怎樣小心翼翼地遵守了另外九條誡命,都沒有用。所以,神把這一項作為祂的第一條誡命,且將它看得比其他命令都重要。今天我們可能讓許多其他的事物成為自己的神,例如金錢、名望、工作或者是享樂。一旦我們一心一意地以此為個人的追求、安全感的來源、生存的意義,這一切就變為我們的神。儘管我們不會刻意地去拜這些事物,但若是我們花大量時間追求金錢、名望等事,最後它們就會控制我們的思想和心力,成為我們的神。我們要讓神在我們生命中居首位,而不讓別的事物變成神。

我得好好省察自己有沒有妄稱神的名,因為……
20:7 神的名字有特別的意義,這名字表明祂的屬性。現代人常常輕佻地使用神的名字,或用來起誓、咒詛人,並不知道這樣做的嚴重後果。我們怎樣對待神的名字,就表明對祂的態度。應當尊神的名為聖,用得適當得體,在敬拜頌讚之中提到祂的名字,切勿用來開玩笑或咒詛,也不要以為凌辱輕慢祂的聖名是件小事。

在主日,有時似乎有些事情非要做,不能去參加崇拜……
20:8-11 神將安息日分別出來,叫我們休息並敬拜祂。祂吩咐人要守安息日,因為人類每個禮拜都需要安靜的時間用來敬拜神及休息。神關懷人類無微不至,給我們預備每個禮拜一天的時間來休息,實在是奇妙的事。在這個節奏很快的世界上,能有休息與敬拜神的時間,說明神對於我們是何等重要,祂更能使我們的心靈更新。所以不要忽視神的供應。

神為何叫我們孝敬父母?怎樣才叫孝敬?
20:12 這是一條帶有應許的誡命。以色列人在神所賜給他們的地上,要想幾代同堂,和睦相處,就需要尊重長輩,努力齊家。不過,“孝敬父母”,究竟指甚麼而言呢?就是恭敬、尊重、服從(除了吩咐你做違背神的事以外)、效法他們的榜樣,凡事讓神居首位。在神的眼中,父母的地位應受尊崇;人即使覺得父母難相處,也要孝敬他們。

“不何作假供證陷害人”是甚麼意思?我當如何守之?
20:16 作假見證就是指在法庭上撒謊。神知道除非以色列人建立公平無欺的制度,這個民族就不能存活。我們無論是處理個人事務,或公開發言,都應當誠實。無論在甚麼場合,對一件事講得不盡不實,半真半假,或歪曲事實、造編假,都是“作假見證”。神警告我們,不可欺詐。即使許多人把欺詐當作平常事,屬神的子民卻絕不可隨波逐流。

“貪戀”這個詞,原來不只是指貪心,還指——有時我也有點“貪戀”……
20:17 貪戀是指想得到別人的財物而言。不僅是羨慕別人的財物,或者心裡想“巴不得我也擁有”,貪戀也包括對別人有而自己無的,生出嫉妒仇恨之心。神知道財物絕不能使人長久幸福,只有神能供給人一切的需要,所以人也只能從祂那裡得到真正的滿足。你若開始生出貪心,就要設法找出在你心中,是否有些本來只是基本需要的東西,卻發展成嫉妒的。例如,你可能從羨慕別人的成就,發展到嫉妒別人,進而想奪取別人的成就。當求神除去你心中的恨意,求祂來滿足你基本的需求。

2007-06-22 7:44 am
天主教
第一誡 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
第二誡 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
第三誡 守瞻禮主日。
第四誡 孝敬父母。
第五誡 毋殺人。
第六誡 毋行邪淫。
第七誡 毋偷盜。
第八誡 毋妄證。
第九誡 毋願他人妻。
第十誡 毋貪他人財物。

基督新教
第一條  不可信仰耶和華以外的神。
第二條  不可製造偶像與拜偶像。
第三條  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字。
第四條  以安息日為聖日,要敬拜上帝表示感謝之意。
第五條  應孝敬父母。
第六條  不可殺人。
第七條  不可姦淫。
第八條  不可偷盜。
第九條  不可作假見證。
第十條  不可貪戀它人財物。
2007-06-22 7:36 am
第1條誡 .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第2條誡 . 你不可妄稱你主上帝的名
第3條誡 . 你當守安息日為聖日
第4條誡 . 你當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
第5條誡 . 你不可殺人
第6條誡 . 你不可姦淫
第7條誡 . 你不可偷盜
第8條誡 . 你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第9條誡 . 你不可貪戀人的房屋
第10條誡 . 你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牲畜,並他一切所有的

2007-06-21 23:43:52 補充:
我以上的就是 十 誡 ( 傳 統 版 本 ) 十 誡 (馬 丁 路 德 小 問 答 附 解 修 訂 版 本 )第 一 條 你不可有別的神第 二 條 你不可妄用你主上帝的名第 三 條 你當記念安息日,尊之為聖第 四 條 你當孝敬父母第 五 條 你不可謀殺第 六 條 你不可姦淫第 七 條 你不可偷盜第 八 條 你不可作假證供陷害他人第 九 條 你不可貪戀人的房屋第 十 條 你不可貪戀人的妻子、男女員工、牲畜,並 一切屬於他的
參考: 十誡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42:2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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