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發工作證明給前僱員有冇違反勞工法例?

2007-06-21 8:13 pm
由於要搵工的關係我聯絡前僱主的人事部要求發工作證明,但人事部的八婆推三阻四,用好多藉口去表達佢唔想做,到底唔發工作證明給前僱員有冇違反勞工法例?

回答 (2)

2007-06-22 8:29 am
✔ 最佳答案
係勞工法例入面無明文規定僱主必發出工作證明信予離職員工,如果真的有需要你可以在見工時直接向該公司表示前公司仍未有發出公司證明信,但如有須要你可授權該公司向前公司做 reference check,因為一般公司都會做 check reference。

如果你係清白無問題,你可以提出該做法,或你可以暫用稅單或其他證明證明你曾任識於某公司。
參考: 工作經驗
2007-06-21 8:50 pm
冇違反法例. 你惟有揾你部門主管幫你忙.


收錄日期: 2021-04-30 15:37:5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21000051KK0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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