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將單位用來經營一樓一鳯,業主會否因而惹上官非?

2007-06-20 11:39 pm
如果租客將單位用來經營一樓一鳳,業主會否犯上《刑事罪行條例.第143條》「出租處所以供用作賣淫場所」呢?

業主可以怎樣防止自己惹上官非呢?業主可以怎樣自辯呢?

回答 (1)

2007-06-21 12:58 am
✔ 最佳答案
如果業主是不知情的, 相信不會惹上官非. 而租客將單位用來經營一樓一鳯, 也不會通知業主. 所以我相信問題不大. 若業主知情還出租該物業, 則當別論.
參考: me

收錄日期: 2021-04-12 19:57:4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20000051KK0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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