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理解基本上正確。雖然「孤平」的定義,有另外一些說法,但個人認為,採用王力的分類法已然足夠,且較為清楚明白。換言之,題中所示的「丁」類句,當寫成了「仄平仄仄平」才算犯「孤平」。因為「孤平」是絕不可出現的禁忌,所以必定要在其形成之前更改了,所以個人覺得,用「避犯」一詞較貼切,所以「丁」類句,若第一字要用仄,第三字必要用平,避免了「孤平」的情況出現。
至於「乙」類句,「仄仄仄平平」句式,變體成「仄仄平仄平」,是句中平仄互調的拗句,並不犯「孤平」,雖然這種拗句很少用,且多用於起句,但也是無妨的。當然,能儘量少用也是好的。
而仄收句式,按王力及何文匯的說法,基本上不存在「孤平」的問題。以「甲」類句來說,「平平平仄仄」變化成「仄平仄仄仄」,犯了《聲調譜》中所謂落調的毛病,詩人一般不會犯(也有少數的例外),多會嚴守「下有三仄,上必二平」的規定。
最後,「丙」類句,「仄仄平平仄」有可能出現兩種情況,一是第三字用仄,變成「仄仄仄平仄」,由於偏離不在節奏位,並不犯律,也不一定須要「救」(不舉例了),若然要救,可用「平平平仄平」的對句相救。但這救,並無硬性規定,可救可不救。而第二種情況就是第四位應平用仄,變成「仄仄平仄仄」,因為偏離在節奏位(四位),所以這是拗句,必定要救。句式使然,救在對句之異位(第三位),即同樣要用「平平平仄平」句式相救。在極端情況下,出句三、四位同時偏離了,變成「仄仄仄仄仄」句式(像李商隱句“向晚意不適”),也只須在對句以「平平平仄平」相救,對句第三字應仄用平,已然一字兩救,既救三位,也救四位了。
之所以採用王力等的說法,原因在於「孤平」是不容出現的情況,若出現了,才在對句補救,又怎可突顯「孤平」禁忌的嚴重性呢。所以其他貌似「孤平」的毛病,而可在對句「救」者,個人傾向採取其他名義來作出規範。而犯「落調」者,雖然也是少見且同樣是句中調整以避免其發生,但偶爾也可看到個別犯例。但犯「孤平」者,卻是極罕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