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David:
你既情況我唔係太清楚.....究竟當時你係駕駛電單車既司機/行人?
不過根據香港法例,在小路駛往大路時都要先讓主路的車先行。
其實好多時在法庭上被告都唔會咁易認罪,加上有人受傷,可能會扣分或更大刑罰,所以發生交通意外後,o的司機都唔會咁容易認罪,由其是職業司機!....因為拖得一一時就一時!
而且你係當時人,無論點都好你一定要"準時出庭"而且要著得老實、大方點(清潔既有領恤衫加西褲最好,唔需要打領帶;最好唔好著t-恤/短褲),回答問題時要根據當日既口供紙,唔可以更改。我諗那私家車的司機通常會請律師,佢地會用盡方法去"挑戰你既口供",千萬要"定"..........因為法官會考慮這點。
因為你係當時人,政府會委派檢控官處理這事,因為佢之前唔會同你聯絡,而且到當日你才會見到佢。佢一切只是根據你既口供紙,你只要之前熟讀口供紙,照事實講出來,一切由法庭裁決。佢係幫市民的,所以你可放心。
備註(一) : 你可以找根進你這案件的警員拿"口供紙"的影印本。因為你有受傷,如果裁決他有罪,通常法官會問你是否需要賠償,不過如果你沒有請律師,可以到時問你既"檢控官"或之前問下律師,(金額唔好太大,最好根據你既收入來預定);再或保持追究權利,之後再追討......不過這樣好煩!!!
備註(二) : 其實我不是這方面的人員,因為之前因某事而上過法庭,以上的資料只是個人經驗,希望幫到你。
意外既然發生了,一切只想盡快裁決,祝你盡快回復身體及消除心理上的壓力,好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