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170度既滾油成煲瀉晒落我度(真係急)

2007-06-18 10:12 am
我本人做廚房 係呢間公司做左1年多
岩岩公司開左新分店 要我過去幫手
點知佢個設計有問題
我今日準備將d米倒入飯煲煲飯
點知佢成個架不勝負荷倒塌左落黎
個架度有3個大飯煲同一個油爐
d油係已經滾晒既 (有170度)
我宜家隻左手 右手 右小腿都比佢d滾油整親
岩岩睇完急症 比左6日假 要日日去洗傷口

我想問........
我咁既個案公司有咩賠償比我!?(除左呢6日假既人工仲有無得賠???)
如果有又幾多呢??? 我宜家應該要做d咩???
幫下我呀....我真係覺得唔知點好呀!!!
因為我真係覺得我既受傷係公司既問題 因為我點小心都唔可能估到個架會塌落黎
同埋....我宜家既痛楚 !!! 我覺得佢有必要賠償
希望有人真係可以教我點做喇~~~~唔該晒
更新1:

petragarden你好!!! 首先 多謝你回答我 但照你咁講 叫我去驗傷個時如果我都已經好晒 咁又點計呢???咁就無得賠?

回答 (3)

2007-06-18 6:32 pm
✔ 最佳答案
呢個個案好明顯係工傷意外,你僱主或保險公司(勞保) 必須根據《僱員補償條例》作出賠償,但大前題係必須將事故呈報勞工處,待勞工處確立工傷個案才可獲得應有的僱員權益。
工傷意外事故的呈報責任在僱主的一方,僱主必須於意外發生後14天內向勞工處《僱員補償科》呈報,勞工處收到僱主的呈報後會發出書面聯絡僱員以核實資料;傭員一方可以於意外發生後第15天聯絡勞工處,查詢僱主有否報告工傷事故;若發現僱主沒有將事故呈報,則僱員可以主動呈報意外事故。現階段你無需主動聯絡勞工處,可與僱主協商呈報事宜,但必須將一切有關之文件保留,以保障自身的應有權益!
至於工傷補償方面,可細分以下各項:
‧工傷病假錢。僱員因工傷暫時喪失工作能力,而由註冊醫生發出證明文件休假,僱主必須按期發放工傷病假錢,一般以僱員「每月收入」的五分四計算。
‧醫療費用。僱主因工傷接受診治,一切有關之醫療費用由僱主支付,但有金額之限制,門診治療每天$200,住院治療每天$200,同日住院及門診治療每天$280;僱員將醫療收據正本交予僱主申報,僱主須於僱員提交醫療收據後21天內發還有關費用。僱員亦應保留醫療收據之副本,並將之交予勞工處作登記確實。
‧判傷補償。僱員工傷復原後須往勞工處《職業醫學組》銷假,並被安排到醫院接受判傷,由評估委員會評定僱員因工傷的喪失工作能力百分比,計算補償金額並發出證明書以證明,由僱主或保險公司支付補償金額!
判傷的意義是判定僱員因意外受傷,經醫治復原後,是否有後遺症對日後的工作產生影響,其影響的程度會根據評估指引判定,並根據補償條例計算賠償金額。而你所提及的痛苦賠償並不屬於工傷補償範圍內,是涉及侵權法的人身傷害民事訴訟,必須透過法院審理,證明意外的發生是由僱主或第三者的疏忽責任所引致,令你不必要地受到傷害;其賠償計算十分廣泛,基本可包括傷者的痛苦、精神抑鬱、日後收入損失、喪失興趣、補品、外表….. 等等。現階段因你仍在接受治療期間,根本無法估計可追討的金額數目,況且一般的程序亦必須完成工傷補償後,才會開始疏忽責任的追討,需時約一年左右,大多數個案可於15-18個月內結案完成所有賠償事宜;現時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繼續就醫延續工傷病假,因為休假的長短會直接影響賠償金額的計算!
最後一提,保險公司屬於商業機構,他們會盡一切方法行動去減低所需的賠償金額,為了保障本身所有的權益,不要輕率相信一些的建議或要求,不要胡亂簽署任何陌生文件,不要輕易透露有關事件的資料。
2007-06-18 4:45 pm
工傷就賠硬, 但若果因僱主疏忽而引致員工受傷所帶來的痛苦或永久性傷殘仲可以循民事訴訟獲得賠償...
我朋友因工場一堆木板沒有綁好冧落黎軋斷小腿骨, 做手術鑲鋼條, 幾年後又要再做手術拎番出黎, 除佐工傷期間有人工外, 最後醫生判此影響造成5%傷殘, 但由於事故屬僱主疏忽, 循民事訴訟索償, 期間保險公司已主動爭取庭外和解都賠佐40萬, 但要有心理準備呢d係慢長戰役, 搞3-4年有之...
2007-06-18 10:20 am
你公司要報工傷, 通知勞工處

然後你6日後去復診,仲未好醫生會再寫紙的

然後你公司報左工傷, 勞工處會有通知叫你去驗傷, 就會看你因呢次既事會唔會失去工作能力, 因而賠償的了

不過大前提你公司係需要報工傷, 唔報係犯法的!


收錄日期: 2021-04-18 22:29:4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18000051KK00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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