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太奇,是法文montage的譯音,原來的意思是建築學的裝配、構成。一堆建築材料,沒有生命、沒有任何美感,到了建築師手裡,卻可以把它們組合成風格不同、樣式不同的各種建築。
在藝術中,蒙太奇手法是將各圖片或各圖片的一部份剪下,然後拼湊在同一表面。蒙太奇不同於立體黏貼畫(Collage),後者依據題裁象徵意義或美感而非主題,選取畫本或書書本、衣服及紙等構圖。二十世紀末,美國畫家勞申伯格(Robert Rauschenberg)綜合蒙太奇、黏貼畫及繪畫技巧。蒙太奇的手法在廣告藝術上時常被使用。
在攝影上,蒙太奇或攝影蒙太奇,是利用暗房技術將不同影像呈現在同一畫面,或已底片重疊及多重曝光等方式,達到不同影像結合在一起的效果。
在電影方面,蒙太奇則是剪輯技巧。由不同畫面連續出現,加強敘述效果,傳達一主題,或產生幻像及情緒效果。蘇聯電影藝術家們借用這個詞,作為鏡頭、場面和段落組接的代名詞。使得蒙太奇成為電影美學中一個十分重要的專用名詞。
就是剪接,將一個個零碎的畫面依順序連接起來,表達出想向觀眾訴說的東西。
像第一鏡:一對夫婦吵的很兇
第二鏡:黑貓走在他們住宅的圍牆上
第三鏡:穿著高領帶墨鏡類以偵探的人,經過他們家,冷冷的瞟了一眼。
這就有點蒙太奇效果,營造出不安、肅殺的氣氛。
另一個例子,馬致遠的秋思:
枯藤老樹昏鴉,小橋流水人家,古道西風瘦馬。
夕陽西下,斷腸人在天涯。
前面三句,用影像一幕幕帶過,就很有蒙太奇效果。
同樣,將照片的斷片剪接成一幅作品,用來呈現目標意象,就稱蒙太奇照片。
早期美國和蘇聯電影家的蒙太奇發明,對電影藝術的發展起了決定性的推動作用,從此電影就在本質上不同於活動照相了。人捫看到的不再是活動的影像,而是在活動影像中由諸影像的相互作用所產生的各種豐富的意義。因此對於電影,「運動」僅只是它的一個主要特性,它的另一個主要特性鏡頭組接術。普多夫金說:「從電影構成場,從場構成片段,從片段構成本。這就叫作組接。組接是電影技師和腳本作者擁有的最重要工具之一。」蒙太奇技法出現後,製片藝術的中心工作就是把大量電影鏡頭片段先予以分解,再加以剪輯、組合,構成一個電影藝術整體。馬爾丹為蒙太奇下的定義是:「蒙太奇及影片的諸鏡頭在壹應的次序和時延的條件下的組織。」在當代研究中,由於對電影表達面上視象與聲音成份區別的注意,蒙太奇程序當然也涉及到聲帶部份,伍蒙在《電影美學》中說:「蒙太奇是一種原則,它對視覺的和聲音的電影成份進行組織或組合,使個成忿並列、相連和(或)規定其時延。」隨著人們對電影剪輯經驗的增加和分析的細緻化,蒙太奇概念的內涵也從鏡頭與鏡頭之間的關係擴大到其他方面了,如鏡頭內部的因素如何參與鏡頭組接的問題等等。在電影理論家麥茨看來,蒙太奇又不限於剪輯師的工作,它可泛指在製片過程內外的全部有關蒙太奇因素問題,他的定義因此就是:「廣義蒙太奇是在膠片帶上諸組合段之間相互協調的組織,以及區分這些組合段關係的三種主要方式:鏡頭間的連接、攝影機的運動和同一鏡頭內幾個動機的共同出現。」根據以上幾種定義來看,所謂蒙太奇
以視覺結構的表現手段突出描寫人物的心理狀態,傳達特定的情感和情緒,即表現出所謂作品的詩意狀態 。
法文montage的音譯,原爲建築學術語,意爲構成、裝配。電影創作的主要敍述手段和表現手段之一。電影將一系列在不同地點,從不同距離和角度,以不同方法拍攝的鏡頭排列組合起來,敍述情節,刻畫人物。但當不同的鏡頭組接在一起時,往往又會産生各個鏡頭單獨存在時所不具有的含義。例如卓別林把工人群衆進廠門的鏡頭,與被驅趕的羊群的鏡頭組接在一起;普多夫金把春天冰河融化的鏡頭,與工人示威遊行的鏡頭組接在一起,就使原來的鏡頭表現出新的含義。愛森斯坦認爲,將對列鏡頭組接在一起時,其效果“不是兩數之和,而是兩數之積”。憑藉蒙太奇的作用,電影享有時空的極大自由,甚至可以構成與實際生活中的時間空間並不一致的電影時間和電影空間。蒙太奇可以産生演員動作和攝影機動作之外的第三種動作,從而影響影片的節奏。早在電影問世不久,美國導演,特別是格裏菲斯,就注意到了電影蒙太奇的作用。後來的蘇聯導演庫裏肖夫、愛森斯坦和普多夫金等相繼探討並總結了蒙太奇的規律與理論,他們的有關著作對電影創作産生了深遠的影響。蒙太奇原指影像與影像之間的關係而言,有聲影片和彩色影片出現之後,在影像與聲音(人聲、音響、音樂),聲音與聲音,彩色與彩色,光影與光影之間,蒙太奇的運用又有了更加廣闊的天地。蒙太奇的名目衆多,迄今尚無明確的文法規範和分類,但電影界一般傾向分爲敍事的、抒情的和理性的(包括象徵的、對比的和隱喻的)三類。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法國電影理論家巴贊(Andr Bazin, 1918-1958)對蒙太奇的作用提出異議,認爲蒙太奇是把導演的觀點強加于觀衆,限制了影片的多義性,主張運用景深鏡頭和場面調度連續拍攝的長鏡頭攝製影片,認爲這樣才能保持劇情空間的完整性和真正的時間流程。但是蒙太奇的作用是無法否定的,電影藝術家們始終兼用蒙太奇和長鏡頭的方法從事電影創作。也有人認爲長鏡頭實際上是利用攝影機動作和演員的調度,改變鏡頭的範圍和內容,並稱之爲“內部蒙太奇”。
現在一般在電影或電視上的<蒙太奇>仍是法文Montage的音譯。是由法文的Montage演變而來,含有組合、組織、結構、構造等意思,本來是建築的專門用 語。
到了1915年德國的達達主義者(Da Daist)照相藝術家詹‧哈特費路(John Heartfield)把照片的斷片剪貼成一幅作品,而把它稱為照片蒙太奇(Photo montage)成為映象藝術上第一次使用<蒙太奇>之開始。
從廣泛的意義上來說,蒙太奇就是編輯(Editting),意思就是把一些被攝影下來的鏡頭編輯成一部電影。我自己本身很不喜歡用這兩個字,如果蒙太奇就是編輯,如此簡單了結,未免過於粗陋,根本無法表達具有深奧哲理的蒙太奇,其含義之深在我們進行探究之過程中將會自然體會、領悟。
世界著名的電影理論家貝拉‧巴拉秋(Bela Balazz1886-1952)對蒙太奇下了較為具體的解釋,他說:「蒙太奇就是把導演攝影下來一個一個的鏡頭(Shot或Cut)依照著一定的順序連結,進而將這些具有連續性的鏡頭綜合,使它產生導演本身所意圖的效果,這種創造過程可以比喻成一個工程師把一些零零碎碎的機件組合,配成一件完整的機器一樣。」巴拉秋又說:「無論有多麼強烈而富有表現力的畫面,也無法將畫面中對象本身所持有的意義完整的在銀幕上表達出來,必須在最後的瞬間(運用蒙太奇的時候)站在高一層的觀點上進行組合的工作,將每一個被攝影下來的獨立鏡頭整理並進行統一的剪接,換句話說,就是把這些被攝影下來、毫無秩序和意圖的斷片經過蒙太奇(編輯),使它們在導演意圖之下銜接,產生有系統的效果。」
所以有人說,蒙太奇是電影藝術的基礎、電影的文法。將蒙太奇比喻為電影文法的人把被攝影下來的鏡頭(Shot)比喻成一個獨立的文字,如何把這些文字組織連結、使它成為一篇動人的文章,就如同電影作家把攝影下來的鏡頭加以剪接、組織,換句話說,就是把這些被攝下的斷片蒙太奇,變成為一部動人的電影。
因此蒙太奇對電影作家來說是創造一流形式的武器。從許許多多攝影下來的鏡頭中選取作者(即電影導演)所感到最能合乎本身所意圖的效果片段,從物體和事件的空間集體當中選取出最適當的畫面,把它們連結。電影和現實不同,電影可以超越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因此蒙太奇就是結合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場合所發生的場面鏡頭。
在電影史上開始使用<蒙太奇>這個名詞是在電影發明二十多年後的一九二0年代的初期,法國的著名電影大理論家列翁‧姆茜那克(Leon moussinac 1890.-1964.)經常提示蒙太奇的重要性,它的韻律論(Rhythm論)對俄國電影理論家影響不淺,但是這個時期的俄國電影理論家對蒙太奇也開始自行研鑽,使<蒙太奇>發展成為創造電影過程中最重要的基本要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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