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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 稅 券 的 利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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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 日 ( 四 月 二 十 九 日 ) 發 表 的 憲 報 載 有 一 項 法 律 公 告 , 內 容 是 財 經 事 務 及 庫 務 局 局 長 已 授 權 將 儲 稅 券 所 應 付 利 息 的 利 率 調 整 。 由 二 ○ ○ 五 年 五 月 三 日 開 始 , 新 的 年 率 將 從 現 時 的 0.5000% 更 改 至 0.7500% 。
儲 稅 券 的 利 息 按 月 計 算 , 根 據 新 的 利 率 , 每 月 每 100 元 可 賺 得 利 息 0.0625 元 。 利 息 是 由 購 買 當 日 至 使 用 該 券 繳 稅 的 日 期 止 , 按 月 計 算 ; 不 足 一 個 月 亦 可 按 比 例 賺 取 利 息 。
儲 稅 券 用 作 繳 付 稅 項 , 才 可 計 算 利 息 。 如 將 儲 稅 券 的 本 金 值 歸 還 予 其 持 有 人 , 則 不 會 支 付 利 息 。
儲 稅 券 利 率 會 跟 隨 市 場 利 率 走 勢 而 定 時 作 出 調 整 。 現 時 該 利 率 是 參 照 三 間 發 鈔 銀 行 十 萬 元 六 個 月 定 期 存 款 的 平 均 利 率 , 每 月 作 出 修 訂 。
新 利 率 將 適 用 於 所 有 在 二 ○ ○ 五 年 五 月 三 日 或 該 日 以 後 購 買 的 儲 稅 券 。 二 ○ ○ 五 年 五 月 三 日 前 購 買 的 儲 稅 券 將 仍 舊 按 照 購 券 當 日 的 利 率 計 算 利 息 。 稅 務 局 網 頁 內 載 有 近 年 儲 稅 券 利 率 的 資 料 , 公 眾 亦 可 致 電 1878033 透 過 24 小 時 熱 線 以 傳 真 索 取 一 份 「 儲 稅 券 利 率 表 」 。 以 下 為 近 月 的 利 率 資 料 :
在 2004 年 6 月 7 日 或 該 日 後 而 在 2004 年 9 月 6 日 前 購 買 的 儲 稅 券 ;
年 率 0.0500%
在 2004 年 9 月 6 日 或 該 日 後 而 在 2004 年 10 月 4 日 前 購 買 的 儲 稅 券 ;
年 率 0.1500%
在 2004 年 10 月 4 日 或 該 日 後 而 在 2004 年 12 月 6 日 前 購 買 的 儲 稅 券 ;
年 率 0.2500%
在 2004 年 12 月 6 日 或 該 日 後 而 在 2005 年 3 月 7 日 前 購 買 的 儲 稅 券 ;
年 率 0.1250%
在 2005 年 3 月 7 日 或 該 日 後 而 在 2005 年 4 月 4 日 前 購 買 的 儲 稅 券 ;
年 率 0.2000%
在 2005 年 4 月 4 日 或 該 日 後 而 在 2005 年 5 月 3 日 前 購 買 的 儲 稅 券 ;
年 率 0.5000%
在 2005 年 5 月 3 日 或 該 日 後 購 買 的 儲 稅 券 , 直 至 另 行 通 知 為 止 。
年 率 0.7500%
儲 稅 券 超 過 36 個 完 整 月 份 後 , 便 會 停 止 生 息 。
完
二 ○ ○ 五 年 四 月 二 十 九 日 ( 星 期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