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可能裏面斷了線!
又或者內部出現問題!
你可以右擊我的電腦icon-->內容-->硬體-->裝置管理員, 找出並刪除所有"通用序列匯流排控
制器"內的裝置, 若果你正在使用的是USB滑鼠, 這時應該箭咀消失, 請用鍵盤重新開機, 開
機後應可自動裝回USB驅動程式, 若果你是USB 2.0, 請再安裝驅動程式, 完成後試試可否認
到了.
若果仍然不能辨認, 很可能USB線路壞了, 若果你底板過了保養期, 唯有買一塊USB插卡使
用,
(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6051501846)
若以USB的字面意思來看,其英文全稱是Universal Serial Bus,而直接翻譯成中文是『通用串列匯流排』。這是由7家包括了 Compaq、迪吉多、IBM、英代爾、微軟、NEC以及北方電訊(加拿大)等主要的電腦與電子科技大廠所研發與規劃出來的。
USB是一種標準的連接界面,允許把外面的設備與電腦連接時,不必重新配置規劃系統,也不必打開機殼,另外調整界面卡的指撥開關。而連接上電腦時,電腦會自動識別這些周邊設備,並且配附適當的驅動程式,無需使用者再另外重新設定。 以下,列出USB的諸多特性與優點:
1. USB界面統一了各種周邊設備的連接頭,包含通訊界面、印表機界面、顯示器輸出、音效輸出入裝置、儲存設備等,都採用相同的USB界面規格。USB界面就像是「萬用接頭」,只要將插頭插入,一切就可迎刃而解。
2. 即插即用(Plug-and-Play),並能自動偵測與配置系統的資源。再者,無須系統資源的需求。也即是,USB裝置不需要另外設定IRQ中斷、I/O位址,以及DMA等的系統資源。
3. 具有「熱插拔」(Hot Attach &Detach)的特性,在作業系統的已開機的執行狀態中,隨時可以插入或拔離USB裝置,而不需再另外關閉電源。
4.USB界面規格1.1中的12Mbps的傳送速度可滿足大部分的使用需求。當然,快速的2.0規格,提供更佳的傳輸率。
5. USB最多可以連接127個周邊設備。因為USB界面使用7-bit的定址欄位,所以2的7次方等於128。若扣掉USB主機預設給第一次接上的周邊設備使用,還剩127個位址可以使用。因此一部電腦最多可以連接127個USB裝置。
簡而言之,對於USB整體功能就是簡化外部周邊設備與主機之間的連線,並利用一條傳輸纜線上來串接各類型的周邊設備(如印表機之並列埠,數據機之串列埠),解決了現今主機後面一大堆纜線亂繞的困境。它最大的好處是可以在不需要重新開機的情況之下安裝硬體。而USB在設計上可以讓高達127個周邊設備在匯流排上同時運作,並且擁有比傳統的RS-232串列與並列界面快上許多的資料傳輸速度。
USB的歷史沿革
USB在1995年被提出,並由Compaq、Digital Equipment Corp.(現在屬於 Compaq)、IBM、Intel Corp.、Microsoft Corp.、NEC和Northern Telecom七個電腦與通訊工業領先的公司所組成的聯盟所定義和加以推廣。同一年,該聯盟建立了USB-IF(實施者論壇,以下簡稱USB-IF)來加速採用USB標準的高質量相容設備的開發。
在1996年,USB-IF公佈了USB規範1.0,這是第一個為所有的USB產品提出設計要求的標準。1998年,在進一步對以前版本的標準進行闡述和擴充的基礎上,發佈了USB標準的1.1規格。而此時聯盟僅剩四個核心的成員公司,它們是Compaq、Intel、Microsoft,以及NEC等公司。由於USB的方向已偏離了通訊的相關領域,使得IBM和Northern Telecom退出了該聯盟。如此,也造成了目前應用於電話的USB設備的發展仍然稍嫌緩慢一些。
第三個版本的USB 2.0是發佈於1999。此時,Hewlett Packard、Philips和Lucent等三個公司加入了USB-IF聯盟,使得聯盟的核心成員數重新又恢復為七個。之後,隨著USB的普及與推廣,USB的成員一直持續不斷地增加,如今已是非常龐大的推廣組織了。
USB 1.1
當前應用USB1.1的周邊設備應用兩種不同的速度:12Mbps(全速)和1.5Mbps(慢速)。其中,慢速主要是應用於人機界面(HID)上。這是一個用於連接滑鼠、鍵盤、搖桿等設備的USB的群組。而儘管當前的USB 1.1的最大頻寬速度為12Mbps,但是主機端應用程式與其它的周邊設備則占據了部分的頻寬。
USB 2.0
雖然USB號稱可以熱插拔、隨插即用、最多同時連接127個裝置等功能。但是其中還是有它的若干缺點,例如熱插拔多次後往往會造成系統不正常當機,以及連接過多的裝置就會導致傳輸速度變慢等問題(USB的傳輸頻寬是由裝置來共同分享的)。因此,如何改進這些缺點便成為USB-IF推廣組織所要努力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