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can married?

2007-06-16 12:32 am
同性戀可以真實結婚媽?

回答 (11)

2007-06-16 12:36 am
✔ 最佳答案
不可以!

同性戀

性知識天地

同性戀可概分為確定的和變化約兩大類,確定的同性戀者

有四個判斷指標(Gadpaille,1989)


他(她)有一種自己無法抑制,想要與同性有親密行為的想法,包括想與同性親吻、愛撫,乃至互相自慰、口交、肛交。
情感和慾望的對象只限於同性,對異性沒有興趣。
渴望同性的書信、文字、談話,殷切希望與同性互動,甚至為之神魂顛倒。
多半經常會感覺孤獨、較強的抑鬱,部分尚有罪惡感、羞恥感。
兒童青春期的同性間嬉戲在成長的發展階段,相當常見,依《金賽性學報告》,十五歲以前有百分之三十三的女性和百分之五十的男性有過同性間的性嬉戲,但其中只有一小部分在長大後成為同性戀者。




       
       


 

假性同性戀(Pseudohomosexuality)
有些男性因表現較軟弱、易服從、欠缺男子氣概,就被貼上「娘娘腔」的標籤,其實不一定是同性戀者。

 

強迫或剝削性的同性戀行為(enforced or exploitative behavior)
類似異性間的強暴,同性間也可能有強暴的行為發生。同性性行為有時也成為行使權力的象徵,一方藉此顯示對另一方的控制。

 

情境性的同性戀(situational homosexuality)
如在軍艦、船艦、 監獄、工寮之中的同性性行為,其目的主要是性慾的發洩。

 

放縱型的同性戀(faculative homosexuality)
有不少的年輕人縱容自己嘗試各種性行為,如換偶、群交、舌交等,同性間的性行為也是一種途徑。但事實上,他們不一定就對同性的性行為非常有興趣。

 

金錢交易的同性戀(prostitute homosexuality)
某些俊美的少年,或肌肉發達的青年,常可能被一些同性戀者以金錢引誘而從事同性間的性行為。

 

潛伏的同性戀(latent homosexuality)
較常出現在中年人身上。他們會突然不可抑制地興起想要與同性有親密關係的念頭。這些人可能平時用意志力控制自己的性慾望,一旦超我(superego)功能減弱,控制力降低,或碰到特殊的人生危機,即可能以同性戀的幻想尋求滿足。

 

雙性戀(bisexuality )
他或她能同時被同性及異性喚起性慾,與相同和不同性別者均發生性行為,也都能有性高潮。

 

意念性的同性戀(ideological homosexuality )
也稱之為政治性的同性戀(Political homosexuality ),主要是女權運動者為表達對男性的抗議、杯葛,而刻意與其他女性從事性活動。有研究指出,這些女性會感受到較多的懷疑、衝突和治療需求,因她們的性關係與基本的性認同是不一致的。

 


 

同性戀成因複雜不確定

為什麼有些人會成為同性戀者?為什麼有些人會偏好同性間的性行為?目前仍末有明確而肯定的答案,也欠缺能被嚴謹驗證的完整理論。不過生理因素、家庭因素和心理動力因素都能提出一部分的解釋。


一.生理因素
現在越來越多証據証明生理因素乃同性戀的主要成因。研究結果顯示,以下的因素與同性戀有著莫大的關係。

胎兒期生殖腺中男性荷爾蒙的缺乏或過多。
中樞神經系統的性別特定分化出了問題,決定性取向的腦部中樞有了障礙。
成長過程中男性的荷爾蒙(睪丸嗣)過少。
女性若有過多的男性荷爾蒙和生理過少的動情激素(女性荷爾蒙),已證實較可能 成為同性戀或雙性戀者。
有高比例的同性戀者,其精子數目偏低,畸形精子的出現率偏高。綜合說來,男性大腦中負責性取向的中樞神經系統若未能與身體其他部位同時男性化,男性荷爾蒙的分泌出了問題,則他成為同性戀者的可能性大增;女性若有過多的男性荷爾蒙和較低的動情激素,則易成為女同性戀者。
 
 
 
二. 家庭因素

佛洛伊德派的學者將同性戀歸因於兒童時期的壓力,特別是一個強勢、過度保護的母親配上一個軟弱、無力而又有敵意的父親,會使得男孩缺乏對男性形象的適當認同。依心理學家Bieber和其同事的研究(1962),

認為以下原因使男性成為同性戀者:

缺乏對父親的性別認同(sexidentify),而對母親過分依賴。
母親表現出對其他女性的不信任,而把這種情緒移轉給兒子。
周圍有太多的女性,如:母親、姊姊、姑姑、阿姨等,使該男孩的思想言行都傾向於女性化,而習慣於女性的行為模式。
父親希望生個女兒但生的卻是兒子,因此有意無意地把他教養成女孩。
一個經常被父親輕視責罵、被貶損了男子氣慨的兒子。
雙親對性都有恐懼感,對性有強烈排斥;在這種家庭裡成長,使孩子對性產生了歪曲約觀念,因此成長後不易適應異性戀的生活。
做母親的過分寵愛兒子,造成母子間異常的情感連結太強,使做兒子的相信:世界上沒有任何人比得上他的母親,足以成為他的配偶。
造成女同性戀的原因卻不同

失去母親未必會造成同性戀,但不穩定的家庭環境、父母不和則會影響。
女性有情緒受創的經驗:例如被強姦,或被賣為雛妓,認為自己無法與男性相處、缺乏安全感,認為自己和男性相處會不勝任、不相信男人、或痛恨男女間的關係。此外,部分女權運動者也有因敵視男性而出現同性戀行為的例子。
母親讓女兒有畏懼做女性的感覺,或父母強烈希望她是男性,並安排明顯的男性性別社會化經驗。
 

三. 心理動力因素

一個人如何發展他的內在心理自我(intraPsychic),對其性取向和性認同有明顯的影響。一個人的性別體認包括:性別認定(gender identity)、性別固定(gender stability)和性別一致性(gender consistency)(張春興,1989),同性戀者的主要問題是性別認定出現問題。由於生理的需求和親子的互動,嬰兒至兒童期經由大人的接觸、撫育和照顧,逐漸發展出對自己身體的基本態度,並培養出對自己性別取向的整合及整體認識。正常的情況是:他或她明瞭自己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也接納自己的性別,並扮演合適的性別角色行為,但同性戀者在這方面的發展有了障礙,不能符合一般人的期望,未能扮演與原來生理性別一致的社會角色(Gadpaille,1989)。

從整合的觀點來考量,性偏好可能來自重複扮演自己小時受侵犯的經驗,也可能學自電視等媒體所播映的性偏好行為。隨著年齡增長,人們會從社會化過程中評估那種方式較可能實現也較能被社會容許。對大部分人而言,性偏好的需求在社會壓抑下,逐漸轉變成一種性幻想,而學會用正常性行為來紓解性需求。但對有偏好性行為的人來說,他們也有正常性行為的能力,平時性偏好行為可以被控制或壓抑、隱藏起來;只有在壓力下或內心衝突發生時,特別會出現這些偏好的性行為。

 
 

 


 

2007-06-17 12:41:07 補充:
在荷蘭可以

2007-06-23 18:27:50 補充:
GOOD!
2007-06-24 12:49 am
我記得仲有幾個地方都可以結婚架
2007-06-18 10:35 pm
YES~~~~!!!!!!!!!!

已有多達七個國家︰eg 美國

而且已有特殊婚姻一條龍~~~

女女、男男,都可以
行程由你選,
又有1000多間教堂你選

以上是一間美國的特殊婚姻一條龍的廣告中文翻譯部分(本人翻譯好辛苦)

[特殊婚姻一條龍是我自己想的名字,比較帥~~]
2007-06-18 7:30 am
可以,在美國某一些洲是可以的。
2007-06-16 12:59 am
在香港及亞洲一定唔可以, 有違道德ga
參考: me
2007-06-16 12:52 am
Yes in some countries like Holand, Canada and some places in US.
2007-06-16 12:44 am
在香港是不可能的!
參考: me
2007-06-16 12:37 am
在香港是不可以的..
其實全世界只有小部份國家才可..
通常都是外國國家..印象中美國某個洲是可以的..
2007-06-16 12:36 am
there're some countries that don't object this kind of marriage, so I think it can be.
2007-06-16 12:34 am
這樣做會諱反道德呀!!!!!!!!!!!!!


收錄日期: 2021-04-13 01:01: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15000051KK02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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