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 可 於 各 入 境 事 務 處 辦 公 時 間 內 ( 公 眾 假 期 除 外 ) 投 遞 或 親 自 遞 交 護 照 申 請 。 你 亦 可 透 過 音 頻 式 電 話 或 互 聯 網 預 約 在 個 別 辦 事 處 辦 理 申 請 手 續 。 電 話 : 2598 0888 網 址 :
www.esd.gov.hk 。
本 地 申 請 :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入 境 事 務 處 承 諾 於 十 五 個 工 作 天 內 完 成 處 理 申 請 的 程 序 。 凡 未 滿 十 一 歲 而 並 未 持 有 香 港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證 的 兒 童 , 其 申 請 需 時 十 九 個 工 作 天 , 才 可 完 成 處 理 程 序 。 惟 此 目 標 能 否 達 到 , 須 視 乎 每 宗 申 請 的 個 別 情 況 , 以 及 於 某 段 時 間 內 所 收 到 的 申 請 數 目 而 定 。
如 你 有 合 理 理 由 急 需 申 領 護 照 前 往 外 地 , 可 向 位 於 灣 仔 告 士 打 道 七 號 入 境 事 務 大 樓 四 樓 之 旅 行 證 件 及 國 籍 ( 申 請 ) 組 尋 求 協 助 , 並 一 併 遞 交 書 面 理 由 和 有 關 文 件 , 以 資 證 明 。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護 照 的 收 費 如 下 :
十 六 歲 或 以 上 人 士
( 護 照 有 效 期 為 十 年 )
三 十 二 頁 三 百 七 十 港 元
四 十 八 頁 四 百 六 十 港 元
十 六 歲 以 下 兒 童
( 護 照 有 效 期 為 五 年 )
三 十 二 頁 一 百 八 十 五 港 元
四 十 八 頁 二 百 三 十 港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