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倫敦 !!!!
2005年7月6日,國際奧委會在新加坡舉行的第117次國際奧委會會議上宣佈,由英國倫敦主辦此次奧運會。
第三十屆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
以上的標誌是標誌徵選使用的標誌,新的設計尚未公佈,這個標誌是由國際奧委會使用
主辦城市 英國倫敦
參與國家 / 地區 尚未公開
參賽運動員 尚未公開
比賽項目 300(26項運動)
開幕典禮 2012年7月27日
倒數 1923 天
閉幕典禮 2012年8月12日
正式揭幕 英國首相
運動員宣誓代表 尚未公開
裁判宣誓代表 尚未公開
聖火點燃 尚未公開
體育場 倫敦奧林匹克體育館
原本共有9個城市申辦本屆奧運會。這最後階段的5個城市的選擇是根據各申辦城市於2004年1月15日所提交的50頁報告來決定的。國際奧委會在11個項目中給各城市評分,範圍包括了財政、安全和交通等。巴黎是總評分最高的城市,一般相信巴黎是最有希望最終贏得主辦權的城市。馬德里得分第二,可能是由於受到西班牙在1992年已經舉行過奧運會的影響。倫敦名列第三,因為它在交通和公眾意見方面得分很低。紐約名列第四,也可能是受到2010年冬季奧運會將在溫哥華舉行的影響。一般來講奧委會希望避免兩屆奧運會在同一個洲舉行。莫斯科是5個城市中得分最低的。
國際奧委會委員在2005年初訪問5個城市,進行考察,並在5月遞交一份報告,報告於6月6日公開發表,這份厚達120多頁的報告指出,巴黎和倫敦的申辦具極高質素,馬德里和紐約均獲得正面的評價,惟紐約仍未能確定主場地。莫斯科則被評為欠缺周詳的方案。這份報告決定進入最後階段的城市名單,國際奧委會於2005年7月6日在新加坡召開全體會議,並在會上舉行投票表決最終的主辦城市。目前的5個城市已經被允許在其申辦的會徽上使用奧運會五環標誌。
另外4個申請但未進入第二階段的城市是:
古巴哈瓦那
土耳其伊斯坦堡
德國萊比錫
巴西里約熱內盧
還有一些城市考慮過申請,但是最終沒有提出正式申辦:
奈及利亞阿布賈
匈牙利布達佩斯
埃及開羅
印度海得拉巴
義大利米蘭
巴西聖保羅
瑞典斯德哥爾摩
加拿大多倫多
波蘭華沙
2004年5月18日,國際奧委會選出了5個進入第二輪申辦階段的城市:
英國倫敦
西班牙馬德里
俄羅斯莫斯科
美國紐約
法國巴黎
2005年7月6日,倫敦最終獲得奧運會舉辦權。莫斯科在第一輪投票被淘汰、紐約在第二輪被淘汰、馬德里在第三輪遭淘汰、巴黎最後被倫敦淘汰。詳細遴選情況如下:
2012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主辦城市各輪投票結果
國家
城市
第1輪投票
第2輪投票
第3輪投票
第4輪投票
英國
倫敦
22
27
39
54
法國
巴黎
21
25
33
50
西班牙
馬德里
20
32
31
-
美國
紐約市
19
16
-
-
俄羅斯
莫斯科
15
-
-
-
國際奧委會的以色列代表聲稱,倫敦贏得2012年奧運會的主辦權,是由於在第三輪投票時希臘代表蘭比斯·尼古勞把給馬德里的票錯投了給巴黎。[1]
參考資料: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2012%E5%B9%B4%E5%A4%8F%E5%AD%A3%E5%A5%A5%E6%9E%97%E5%8C%B9%E5%85%8B%E8%BF%90%E5%8A%A8%E4%BC%9A&;variant=zh-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