咩野係變態?

2007-06-15 3:08 am
咩野係變態?

回答 (1)

2007-06-15 3:12 am
✔ 最佳答案
「變態心理學」在1950年代開始在美國被有系統的分類和研究。對于變態行為的定義,一般為:

一、偏離社會的典范(常模)

相對于社會所認可的社會規范、道德標准和價值觀念,如反社會行為、虐待兒童、家庭暴力、自殺、亂倫、性異常……﹔
二、不良的適應行為

包括干擾了個人功能運作和成長,或具有自我挫敗的本質的行為,患者的主觀情緒只存在自己特殊的主觀感覺,讓人無法接受,可被視為心理上的殘障,如精神分裂症、藥物和酒精濫用、各種憂郁症、各種恐慌症、強迫思想和行為等等﹔
三、心理成熟的標准未達到各該年齡水平應有的成熟程度的行為

包括智能不足和特殊的障礙,如嬰兒自閉症和廣泛的發育性障礙,以及過動症和行為異常。
  從以上這些西方人研究分類出來的變態行為,我們不難發現在我們的社會里,甚至我們的身邊也普遍的存在著,而我們一般在被社會化的過程里,常把有關患者視為「他」有問題,仿佛他的問題是他自己自找的,所以我們發展出來的態度是鄙視、厭惡和遠離的﹔

  另一種態度是我們被教導是因為患者的家人做了某些惡事,這是天或神對他們家族的懲罰,所以我們或多或少帶了一些暗地里幸災樂禍的心態。而家有「怪胎」的,除了羞恥和認命,「家丑不外揚」外,還能怎樣呢?我們在成長后的態度也沒有改變太多,在面對「有問題」的人時,我們還是責怪當事人為何如此不長進,不肯改變,不肯變好的「害人害物」?通常我們的責怪不會帶來任何的效果,當事人依然「有問題」。

  根據西方几十年的臨床研究,對人類的一些變態行為的成因至目前還無法全然的掌握,但基本上的几個方向是公認為最有可能是影響人有變態行為的成因,這些成因很可能不是單一造成患者病發,是交互作用影響而成。

  生物的因素

如腦部組織嚴重的破壞或功能失常、遺傳的缺陷(染色體異常、不良基因)、體質上的弱點(身體障礙、體格)、身體的剝奪(生理基本需求的被剝奪、缺乏刺激與活動)﹔

心理社會的因素

如生命早期的剝奪或創傷、不當的父母管教態度(過度保護和過度限制、不切實際的要求、過度的放任和縱容、不當和不一致的管教、不當的非理性溝通)、不良的家庭結構(失和的和扭曲的家庭、破裂的家庭)、不良的同伴關系等等。心理社會因素雖然因為在測量與量化方面不易而被認為是較不精確也較不可靠的,但在患者的背景歷史的追蹤研究調查中,他們的成長背景的確與沒有變態行為的人有顯著的差異﹔

  社會文化的因素是我們的社會文化環境的特殊型態和價值觀、不良的社會影響力、不當的社會角色、偏見和歧視、經濟和失業的問題、社會的變動和不確定性等等,都可能在交互作用下,使人出現變態的行為。

  也就是說一個人的行為「變態」,并不一定就是他「要」變態,而是綜合了各種可能的主客觀因素而成。人活著可能是很主動的,也可能是很被動的,我們無法自己決定自己的生物遺傳,我們無法選擇自己的父母家庭和社會環境,當然我們有選擇改變自己的能力,但那也是我們長大之后,有機緣了解認識我們的「變態」的事了,而事實是絕大部分的人沒有這樣的「機緣」。另一個事實是要糾正變態行為,我們必須花費的能量與資源是非常大的,而且不一定有效。

  「有頭發沒有人想做癩痢」,是我對變態行為的成因有了認識以后的唯一感覺。而在我們的成長過程中或多或少有過創傷經驗,因此,每一個人在一定程度上都可能有所謂的變態行為,而在「有問題」時,我們需要的是幫助。

  但在我的教學生活中,我遇到一些無能解決的有分離焦慮、性倒錯、憂郁症、精神困擾、人格異常的「有問題」的學生時,我和大部分人一樣在「勸導和教導」無效下,曾苛刻的責怪他們不長進,然后放棄。在有機會學習了變態心理學后,我才沉重的發現因為我的無知,錯待了我的學生,也錯待了我自己。或者反應在對教育者,不管是父母、教師、教育機構、教育政策制定者的關注,可能就是因為了解我們可能對一個人產生的終生影響而有的焦慮反應。

  在一個教師工作坊里,請參與者回答「如果要改變自己,會為了什么而改變?」有一位老師說:「我會為了我的學生而改變。」這是真正的教育愛!


收錄日期: 2021-04-13 00: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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