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我們說話,是一句一句說出來的,每句話總要有所指,總要有一個述說的對象,這個被述說的對象,也就是被述說的語言成份就是主語。
光有了被述說的對象意思還表達不清,還要對這個被述說的對象(即主語)加以陳述或說明,這個陳述說明主語的語言成份,就是謂語。
一般說來,主語指出謂語說的是「誰」或「是甚麼」,謂語說明主語「怎麼樣」或「是誰」、「是甚麼」。例如:
1.他是警察。
2.氣溫降低了。
例1的主語「他」指出謂語陳述的對像是「誰」;謂語「是警察」說明主語「是甚麼」。
例2的主語「氣溫」,指出謂語陳述的對像是「甚麼」,謂語「降低」陳述主語「怎麼樣」。
二、主語的構成
(一)各類實詞都可以充當主語。
1.名詞、代詞經常作主語,一般不需要甚麼條件限制,如:
(1)氣球飄起來了。
(2)房子收拾好了。
2.表時間、處所、方位的名詞作主語時,一般要求謂語帶有描寫、判斷、說明、存現等性質。例如:
(1)明天是星期一。
(2)前邊有一條小路。
3.動詞、形容詞也可以作主語,不過這種主語在意義上是被當作一種事物看待的。例如:
(1)堅強使他戰勝了困難。
(2)節約是一種美德。
4.數詞、量詞以及數量短語在特定的條件下也可以作主語。例如:
(1)八是四的兩倍。
(2)(這個花瓶)一是物美,二是價廉。
例(1)例(2)都是數詞單獨作主語,用於數學運算,或說明數量關係,或與上文有一定的關係等。
(二)除了介賓短語之外,各類短語幾乎都可以充當主語。
(1)名詞短語、復指短語充當主語,一般不受甚麼條件限制。例如:
1.窗臺上放著盆栽。
2.身上穿的是禮服。
(2)動詞短語、形容詞短語和主謂短語作主語,謂語大都是判斷、描寫、說明性的。例如:
1.多聽、多說、多寫對提高英語水平很有好處。
2.心靈開朗是美好人生的前提。
三、主語的意義關係方面來說,大致可把主語分為以下三種意義類型:
(一)施事主語
這種主語是謂語所表示的行為動作的發出者。例如:
1.我們參觀了博物館。
2.他最喜歡打羽毛球。
(二)受事主語
這種主語是謂語所表示的行為動作的接受者,或是謂語動詞所涉及支配的對象。例如:
1.報告讀完了。
2.小說看完了。
-+
(三)中性主語
這種主語對謂語來說,既不是施事,也不是受事,而是謂語描寫、判斷、說明的對象。我們把這種主語叫中性主語。如:
1.他是個非常善良的人。
2.小朋友今年五歲。
四、謂語的構成
(一)各類實詞都可以作謂語
(1)動詞、形容詞以及代替動詞、形容詞的代詞經常作謂語,不受甚麼條件限制。例如:
1.學生走了。
2.最近,你的學習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