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out 勞工假期一問......

2007-06-14 6:04 am
希望大家幫幫忙, 解答小女子的問題吧!!
我2005年8月頭開始做sales, 平時得4日例假, 之後做滿一年就有7日長假啦; 理論上做埋7月底會有新的7日長假, 但我諗住做到8月底就唔做, 通常d工要一個月前通知老闆...... 咁我想問一下, 我呢個case仲會唔會有7日長假俾返我ga?? detail d呀thx......

回答 (3)

2007-06-14 5:23 pm
✔ 最佳答案

按僱傭條例, 連續受僱滿一年可獲有薪年假;
在員工離職時, 公司應計算員工享有但未放取之有薪年假;
但由於你在第2個年度工作未滿3個月, 故不能按比例計算該年度的有薪年假;所以在離職時, 公司最多只會計7天給你!
有其他人提出有關法定年假問題 - 按法例如果你在法定假日上班, 公司需要另定補假給你, 但不應計算在4天例假中! 如果你曾於法定假日上班而公司未有安排補假(或加班工資)給你的話, 在計算最後工資時需要一併計算以工資補償(幸福樓案例已清楚講明這點!)
參考: 純屬個人經驗知識. 非一般剪貼
2007-06-14 6:30 am
你呢個case可能會尷尬d,但理論上一定會放,否則老闆會犯法
你可在通知老闆時順便說自己仍有7日年假未放,佢[一定]會比你放埋
if佢唔比你放,佢都[一定]會照比返該7日的薪水你
so你一定不會有損失
否則你告定佢都得!
2007-06-14 6:25 am
當然有。由8月頭到7月尾, 你已工作滿一年, 應享有7日有薪年假。再加上今年8月頭至8月尾按比例計算的年假, 不足一天當一天計, total 你應有8日有薪年假。以下是勞工處的解答:

"如僱員在一個假期年內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則不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僱傭合約,都可獲發放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

順帶一問, 你除了每月4日例假, 僱主有沒有給你放以下的12天法定假日? 如果沒有, 你應向僱主追討。
2007年的12天法定假日是 :
1. 1月1日
2. 農曆年初一的前一日 (2月17日)*
3. 農曆年初二 (2月19日)
4. 農曆年初三 (2月20日)
5. 清明節 (4月5日)
6. 勞動節 (5月1日)
7. 端午節 (6月19日)
8.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 (7月1日)
9. 中秋節翌日 (9月26日)
10. 國慶日 (10月1日)
11. 重陽節 (10月19日)
12. 冬節 (12月22日) 或 聖誕節 (12月25日) (由僱主選擇)


收錄日期: 2021-04-13 00:37:2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13000051KK04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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