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好不公平!!!!!!!!,我是香港人,太太是內地人,但太太在香港醫院生仔就同被視為夫婦都是內地人的收費標準. 要48000蚊!! 太唔公平了.無疑增加左我地的負擔.我太太几年後一樣可以申請來香港,我們的子女會在香港長大,唔會似一般內地夫婦一樣,來港生完仔之後,留個仔在香港,靠拿綜緩生活. 政府點可以一刀切架!!!!!! 對我們太不公平均!!!!
政府有沒有考慮過這點呢?
收錄日期: 2021-04-23 22: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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