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我唔知道你犯乜事, 但以下可能有用:
"罪犯自新條例".
根據香港法例第297章"罪犯自新條例"第 2 條, 如果你犯左刑事法而留有刑事紀錄, 但符合以下的所有條件:
1. 就該刑事罪行的判罰為不超過三個月的監禁, 或不超過港幣一萬元的罰款; 及
2. 以往未有觸犯任何刑事罪行而被定罪; 及
3. 被定罪後的三年內沒有再觸犯刑事罪行被定罪.
則可以不向外披露其刑事紀錄, 以及該刑事紀錄不會成為他被排除於職位, 專業, 職業或受僱工作的合法或正當理由.
"罪犯自新條例"並非只適用於十八歲以下犯人, 而是適用於所有人仕.
Note: 政府的紀律部隊(執法)包括:警察,海關, ICAC, 入境處, 懲教處等, 因為係執法部門, 所以唔受"罪犯自新條例"影響, 任何有案底的人都申請唔到入職.
請注意: "罪犯自新條例"只是讓犯事者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合法地不披露其刑事紀錄, 而不代表其刑事紀錄被銷毀. 刑事紀錄是不會被銷毀的, 而是會永久存於警方及法庭的紀錄之中.
2007-06-13 17:20:49 補充:
有案底既香港人係可以自由出入香港境, 但係在某情況下會影響出外旅遊 / 工作 / 移民. 有些國家例如: 美國, 加拿大及英國等大國及受"恐佈威脅"較大的國家, 就一律不歡迎有案底的人去該國旅遊 / 工作 / 移民. 有d靠旅遊業為生的國家例如: 泰國, 就旅遊 / 公幹無問題, 移民免問. 雖然係咁講, 但個別國家會有不同的考慮. 例如: 嚴重罪案如殺人, 强姦, 商業訛騙, 黑社會, 洗黑錢等一律免問. 醉酒架駛, 請非法勞工, 店鋪盗竊等可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