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被佢炒定自己辭職好呀=-=

2007-06-12 9:48 pm
開始返工時係無簽約~返左半年佢冇幫我供強積金~
呢間細公司黎架本身有我同埋秘書仲有個阿伯~上個禮拜個秘書比佢炒左.
我要做埋秘書平時要做既野~而家佢仲整左份合約要我簽~份合約內容包括遲到半小時扣半日糧~遲到一小時扣全日糧~有薪病假一個月得一日~不可累積~在請假期間要與公司保持聯絡~協助同事或完成當日僱主安排的工作請左病假無得休息仲要做野點簽得落手我最怕係份約既終止合約果項度寫如果故意/不聽從僱主所安排的工作~除了可即時解雇外~~有權不作任何通知及不發放7日代通知金還保留法律追究權利佢都好想炒我架~而家得我做佢公司d野~佢先唔炒我住如果我簽左佢用呢項黎炒我都得啦咩都唔使賠啦.琴日我已經答左佢唔簽約~佢問點解~我話唔想簽約~跟住佢就全日提都冇提過份合約或者會點安排~唉...究竟我有咩賠償可以獲得~~我係咪要繼續係度等...等佢炒我?~佢炒我同我辭職有咩分別??~有冇人可以幫下我=0=~我好煩惱!
我預左唔做架啦~我只係想問下我邊種走法會對我有利?~辭職定被佢炒呢?
我想知我有咩賠償?有冇7日代通知金~?我地有雙糧架=-=不過我做左半年咋~有冇得計呢

回答 (3)

2007-06-14 7:31 am
✔ 最佳答案
Employment contract can be in form of written or verbal. 你們有沒有協議離職通知期是多久? 如果沒有, 在沒有written contract的情況下便應一個月通知期或一個月人工代通知金.

如果你resign,
1. 你要預早一個月通知僱主, 或給僱主一個月人工代通知金.
2. 你應取回按比例計算的有薪年假, 不足一天當天計, 半年total應有4 天有薪年假.
3. 自己resign而且只工作了半年, 不能享有雙糧.
4. 向僱主追討mpf, 不然便向mpfa告發.

如果僱主炒你:
1. 僱主要預早一個月通知你, 或給你一個月人工代通知金.
2. 你應取回按比例計算的有薪年假, 不足一天當天計, 半年total應有4 天有薪年假.
3. 取回按比例計算的雙糧.
4. 向僱主追討mpf, 不然便向mpfa告發.

關於僱主那份克薄的合約中的病假安排, 其實你僱主傻啦. 如果合約的terms比勞工法例差, 勞工法例always prevail, 即是合約不能overrule勞工法例, 你簽了也不用理會合約病假的安排. 當然合約還有其他不合理的條款, 你不簽是明智之舉.

至於辭不辭職, 還要看自己的經濟能力, 有糧出便邊做邊找新工作. 要是僱主太多不合理的要求, 自己覺得太委屈, 便不要太勉強自己, 人生幾十年, 你有排做呀.
2007-06-12 10:03 pm
真係好煩BOR
你每星期工作18小時以上,並已經連續返工4星期以上,如果冇簽約即是以勞工法例為依歸。
如果你符合呢個條件,
而你預左唔做既就自己走,仲要問佢攞返晒你有既野,會好D。
你應該有既野如下︰
1. 年假,一年7日(走個陣按比例賠錢俾你)
2. 強積金,冇幫你供可以告佢(但唔可以現兜兜攞走)

你記住要7日通知期,如果你話7日後走,而佢要求你即刻走,你唔駛俾任何代通知金。
因為係佢要求,而你又唔係有嚴重錯失被即時解僱。
仲可以要返上面我講既野
有唔明再問我

2007-06-12 17:27:58 補充:
sorry 係一個月通知期才對
參考: 我的專業知識
2007-06-12 10:00 pm
其實勞工法例訂明,做滿三個月,被解僱或自己辭職,雙方都要預先一個月通知,否則要補回一個月薪水(即代通知金)。
其實他沒有給你供強積金已經犯了法。

2007-06-12 14:17:01 補充:
如果唔明可以上勞工處網頁或電勞工處直接問,便知道自己的權益。http://www.labour.gov.hk/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8.pdf以上是勞工法閞於終止僱傭合約 ,可以參考一下。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57: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12000051KK01580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