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幼稚園申請學費減免準則

2007-06-12 7:04 pm
我個小朋友將於今年8月份入讀N2 (即相等於K1) , 我們一家三口, 月入萬伍, 已經申請佐學券, 請問:
1. 我們仲有冇資格向『幼稚園學費減免資助辦事處』申請減多D添?
2. 我父母唔係香港人, 但我們還要供養他們, 我們可否加埋他們個名, 咁咪可以減多D囉.
3. 以我們的情況, 一家三口月入低過幾多先可以再申請『幼稚園學費減免資助辦事處』的減免?

回答 (1)

2007-06-13 4:32 am
✔ 最佳答案
1.在已有學券情況下,07~08年仍可申請幼稚園學費減免。
2.填報受供養父母,必須同住在香港,因此你不會以有父母而獲減免多些學費。
3.你可參考由學生資助處提供的評審方法:

『調整後家庭收入』機制所採用的算式如下:

*如屬二至三人的單親家庭,公式中除數的(1)將會增加至(2)。

家庭全年總收入包括申請人及配偶的全年收入、同住未婚子女全年收入的30%、其他子女及親友給予的津助,以及其他收入(如適用)。

家庭成員通常是指申請人、配偶、同住未婚子女以及同住/受供養父母。

按『調整後家庭收入』訂定申請人學費減免資格(全免、¾免、半免或不獲減免)的折算表如下:

調整後家庭收入介乎(港元) 減免幅度
0 至 19,564 全免 (100%)
19,565 至 28,441 3/4 免 (75%)
28,442 至 52,250 半免 (50%)
52,250 以上 不獲減免

由2005年9月開始,就讀全日制幼稚園的學生,其家庭除要通過入息審查機制外,亦須通過「社會需要」的審查,才可獲得全日制學費的減免額,不然,他們只可獲得半日制學費的減免額(即學生就讀幼稚園的上午班學費或非牟利幼稚園加權平均半日制學費,兩者以較低的金額為準。假如學生就讀的幼稚園並無開設半日制課程,則以非牟利幼稚園加權平均半日制學費為準)。曾在2004/2005學年或2005年8月接受幼稚園學費減免計劃資助的全日制幼稚園學生,則不受「社會需要」規定的限制。

接受全日制幼兒中心服務的兒童,其家庭除要通過入息審查機制外,亦須通過「社會需要」的審查,才可獲得費用減免,不然,他們不會獲得任何費用減免的資助。
參考: 學生資助處


收錄日期: 2021-04-12 01:21: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12000051KK00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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