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科實業 (0669): 強制性有條件全面收購

2007-06-11 4:12 pm
收到了 HSBC 一封信有關 "創科實業 (0669) 強制性有條件全面收購選擇通知書"
以每股 HKD3.60 收購, 截止日期是在七月三日.

信在六月五日寄出, 現價(六月八日)是HKD10.82 (我是用HKD10.00買的)

1.) 什麼是 "強制性有條件全面收購"?
2.) 如果不管他會有什麼後果?

回答 (1)

2007-06-11 11:05 pm
✔ 最佳答案
創科提出全面收購, 其實係根據《收購合併守則》而必須做的行為. 而所提出的全購價必須是大股東們在過去半年的最高購入價, 亦即3.6~ 所以可以咁講, 呢次全購係毫無意義, 行使認股權增持公司股份後,創科正、副主席及其他一干人等,對創科的持股量增至逾30%,觸及證券條例的全面收購點,故此二人須按例提出全面收購創科。
  
睇番證監會的《收購合併守則》,其實守則對全面收購作價有一定要求:「金額須不少於要約人或與其一致行動的任何人在要約期內及在要約期開始前六個月內為受要約公司的該類別股份支付的最高價格。」

證監會訂立這條文,當然是希望保障小股東,杜絕收購者提出毫無吸引力的收購價,而且,條文提出收購價的參考期長達六個月,其實已是頗周全的考慮;可惜,此條文似乎只考慮到大股東從市場上吸納股票,而忽略了大股東以行使認股權證增持股權這情況,即是今次創科的情況。
參考: 收購合併守則


收錄日期: 2021-04-12 19:54:2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11000051KK0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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