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在深水灣沖身處對出沙灘看見一名人(接近光頭)男子,
在樓上女更衣室門外像找人,竟然進入女更衣室至不見影!
一會慢條斯理行出走到男廁再上樓上餐廳最後回到......
地面沙灘門窗緊閉職員辦公室;
問女更衣室出來的朋友知否有人進入?
她說女更衣室內有3個人背脊向門更衣,無人發覺.
無苦主不能報警,苦無證據之下,去遠處向救生員投訴事件,
救生員悠閒地至電主管,說兩個主管都在辦公室,叫我們行過去,
一指......就是地面沙灘門窗緊閉職員辦公室,當然無法而了事.
是否康文處主管或朋友或職員例行偷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