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為之"聚賭"?

2007-06-11 8:14 am
怎樣為之"聚賭"?

若與朋友在家中/私人地方賭, 會犯法嗎?

回答 (2)

2007-06-12 1:51 am
✔ 最佳答案
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第13條 - "在賭場以外任何場所或在街道上進行的賭博"列明:(1) 任何人如在賭場以外的任何場所(不論公眾人士能否進入其內或是否獲准進入其內)或在任何街道上營辦或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控制非法賭博,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0及監禁2年。 (2) 任何人如在任何上述場所或任何街道上非法賭博,即屬犯罪,可處以下刑罰: (a) 如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0000及監禁3個月; (b) 如第2次定罪,可處罰款$20000及監禁6個月; (c) 如第3次或其後再定罪,可處罰款$30000及監禁9個月。在家中 / 私人地方亦算犯法. 但在家中 / 私人地方打兩枱以下麻雀, 及無抽水就唔算犯法.
2007-06-12 7:58 am
若果有「抽水」出現,咁係家中/私人地方就變為非法賭場,咁就會連帶聚賭﹗

「抽水」唔係講緊抽水一齊食飯,而係講緊例如借地方俾人打牌,而每人收10蚊,之後每一圈再收2蚊,雖然錢唔多,無論你係話用嚟交電費或茶水費,咁都係「抽水」。
參考: 法庭一般出現的案件案例

收錄日期: 2021-04-24 22:36:4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11000051KK0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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