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約問題,唔該!!!

2007-06-10 12:46 am
我上星期剛剛簽了新公司,但由於目前尚未離職,要7月才能上班。咁喺呢段期間,新公司會唔會再另覓其他合適人選?簽咗約係咪一定會聘用你?

回答 (2)

2007-06-10 6:53 am
✔ 最佳答案
你的擔心是合理的。

或許, 我們利用經濟學上的機會成本, 去看一看這事件。

一個勞工聘用承諾, 縱然, 白紙黑字, 躍然紙上, 成為合約;一個 OFFER, 一個ACCEPT。往往未能保障遵守 “合同” 者的利益, 因為, 對違約者而言, 他(或她)要付出的成本, 並不高昂。

可會是這一句? 我們已聘請了更適合的人選, 對不起!

我們當然可以大條道理, 控告這間公司毀約;但是, 我們卻要面對另一個, 因訴訟而出現的成本問題。

希望, 以上的假設, 永遠不會出現在我們的身上。
2007-06-10 12:53 am
一般來說,若簽了新公司自己便不可以再做其他公司的工作。你的舊公司的約未完,在你合約未生效之前你要盡快完結現有公司的合約。

多數新公司同你簽左就一定用你。


收錄日期: 2021-04-19 16: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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