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法例,

2007-06-09 3:11 pm
我係做full time sales,
做左1week,, 辭職唔做,,
無簽合約個d,,
我想問佢係咪應該係7日內比返d人工我?
定係等佢下一個月出糧個日?

回答 (4)

2007-06-09 4:59 pm
✔ 最佳答案
離職後7天內(公曆日)支付全部最後工資!
公司不能推至下個正常支薪日! 是違法的!!
參考: 屬個人經驗/知識, 非一般剪貼..
2007-06-09 6:27 pm
離職後7日
2007-06-09 4:02 pm
個老闆好人就會提前出糧比你,如果唔係就要到出糧嗰日先出.
因為根據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工資係工資期最後一日支付,任何情況下都唔可以遲過工資期屆滿後7日,否則老闆要比欠薪嘅利息比你.
老闆如果過期唔出糧就違法,最高可被罰款20萬及監禁1年.如果過期唔比利息最高可被罰款1萬.
2007-06-09 4:02 pm
如果你沒有簽任何合約, 在一般情況下, 顧主要在一個月內將你秉得的薪金交給你.

若超過一個月+7日, 你可起訴他.


收錄日期: 2021-04-13 00:35:4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09000051KK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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