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駕駛=.=?

2007-06-09 4:35 am
當時我揸住部貨車係中線..有一部bus係慢線.當時佢落緊客...當時我正準備過bus頭左轉入
路口..點知架bus同我一齊起步...我打燈示意要左轉..個bus司機可能睇唔到..頂左半個彎位
之後佢就停低左..跟住我就轉左個去落貨..跟住有個差佬埋黎..佢話要告我不小心駕駛
佢就抄低車牌..身份證..個差佬話要搵個bus司機..問返佢當時ge情況..先決定告唔告我

我想問.差佬咁講.係差佬告我.定係個bus司機告我
呢個個案關鍵係咪bus司機
係咪個bus司機唔告我..我就無事?????

回答 (3)

2007-06-09 4:42 am
✔ 最佳答案
你的情況是:
在沒有足夠安全距離下超越前車…
應該唔係巴士司機告你…
係個「交警」睇到,然後判斷你係“不小心駕駛”,所以截停你…
因為,如果係巴士司機告你,佢理應已經把當時情況告知交警…
依個情況,巴士司機冇權決定告唔告你…
但係,佢既口供就直接影響告唔告得你入…

鈴鈴
之後佢就停低左..跟住我就轉左個去落貨..
******跟住有個差佬埋黎..佢話要告我不小心駕駛*******

首先你第一係要改你的說法由差佬改稱呼警察,
同時警察對你講的話***************
參考: me
2007-06-09 4:41 am
你的問題沒有說明對方 (即警察) 有否要求你提供通訊地址, 因為, '不小心駕駛' 罪並不是定額罰款, 而是用法庭傳票的, 即警方向法庭作出舉報的一種方式, 在此方式下被檢舉者, 是要按傳票上的日期, 時間, 地點出席法庭聆訊, 是沒有書面認罪方式的.

'不小心駕駛' 是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第38條, 內容是

1) 任何人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汽車,即屬犯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
2) 任何人在道路上駕駛車輛時,如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即屬本條所指的不小心駕駛。

又根據香港法例第375章, 凡根據第374章第38條被定罪者, 會被記五分.

按你所講情況, 相信因為你cut入另一條線而影響到正在該行車線上的該名警察, 他才會將你截停及知告你會被控 '不小心駕駛' . 在道路上駕駛要有適當的謹慎及專注, 包括勿跟車太貼及cut線時要確保該動作是絕對安全, 否則, 影響到其他人, 就會構成不小心駕駛, 如你所講, 前方車輛轉突然慢車及停車, 你如果有足夠跟車距離的話, 理應有充足時間作出最適當的決定甚至停車.
希望藉今次事件, 對你在駕駛方面另有一番領會, 及提升你在駕駛方面的層次.

2007-06-08 20:43:31 補充:
I have received the 告票 within a month, if you 即時認罪, the judge will see if you have the past record, if you are 初犯, the penalty will be half only that would less than HKD800.00 I think, I hope this can help.

2007-06-08 20:46:03 補充:
我諗佢問個司機係睇你重定輕既姐多數都係俾錢唔怕啦


收錄日期: 2021-04-26 17:54:2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08000051KK0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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