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兩岸統一的問題(二十分)

2007-06-08 4:21 am
為什麼幾年前台灣不接受中國的一國兩制統一方案
說香港和澳門的情況不適用於台灣
又不接受所謂的「聯邦制」呢?

回答 (2)

2007-06-08 6:56 am
✔ 最佳答案
來!我的想法,絕對沒有抄襲網頁。
一國兩制嘛,我沒有去研究它的定義內容,不過從有記憶以來我都不認為自己是大陸米養大的,當然如果實施ㄧ國兩制我是絕對不能接受的,怎麼好好的我的國家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了,我們的政府變成中國共產黨。就算是你要接受這種變化也不太能接受吧。
邦聯呢?為什麼要邦聯,邦聯對我們有什麼好處?
要我考慮接受中共的理念的話,除非他們先政府官員人民普選,當然一時之間這麼廣大的土地這麼多的人要普選談何容易,至少在香港和澳門要做到。不然決定權在別人手上我只能無能為力的接受,這不公平。不能接受。
2007-06-08 4:39 am
一國兩制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重定向自一國兩制)
跳转到: 导航, 搜尋
一國兩制(英語:One Country, Two Systems;葡語:Um país, dois sistemas)即「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是前中國共產黨領導人鄧小平為了實現中國統一的目標而創造的方針,是目前中國共產黨在臺灣問題上的主要方針。一國兩制政策係以一個中國為原則,並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目前中國大陸地區實行社會主義制度,但是在香港、澳門及未來可能統一的臺灣,可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及民主制度。

一國兩制的政策已經在香港和澳門實施,而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希望以一國兩制的方式和平解決台灣問題,但台灣民眾和各黨派對此反應不一,並且在中國統一的根本性問題上仍然存在分歧。(請參見兩岸關係,海峽兩岸相關內容)


歷史沿革
1949年,中華民國遷台時,中共起初採取「武力解放台灣」的方針,1956年毛澤東提出了「和平解放臺灣」的構想,希望以「第三次國共合作」來解決臺灣問題。1961年6月,毛澤東在與印尼總統蘇加諾會談時,首次談及容許臺灣保持原來的社會制度。他說「如果臺灣歸還祖國,中國就可以進聯合國。如果臺灣不作為一個國家,沒有中央政府,它歸還祖國,那麼臺灣的社會制度也可以留待以後談。我們容許臺灣保持原來的社會制度,等臺灣人民自己來解決這個問題。」這就是一國兩制的最早雛形。之後在1963年周恩來將中國共產黨對台政策歸納為「一綱四目」,其中已經隱含後來「一國兩制」的意思。

1978年11月14日,鄧小平在結束了對泰國、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的訪問,途經緬甸回國時,同緬甸總統吳奈溫的會談中談到臺灣問題。他說:「在解決臺灣問題時,我們會尊重臺灣的現實。比如,臺灣的某些制度可以不動,那邊的生活方式可以不動,但是要統一。」這裡,鄧小平初步表述了「一國兩制」的構想,同年12月,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全會公報在提及臺灣問題時,首次以「臺灣回到祖國懷抱,實現統一大業」來代替「解放臺灣」的提法。

1981年9月底,葉劍英在向新華社記者發表的談話:「國家實現統一後,臺灣可作為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並可保留軍隊」,「臺灣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同外國的經濟、文化關係不變。私人財產、房屋、土地、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權和外國投資不受侵犯」。

1982年1月,鄧小平表示:「『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兩制是可以允許的,他們不要破壞大陸的制度,我們也不要破壞他那個制度」。關於「一國兩制」的概念,正式出台。

1983年7月,鄧小平說:「祖國統一後,臺灣特別行政區可以有自己的獨立性,可以實行同大陸不同的制度。司法獨立,終審權不須到北京。臺灣還可以有自己的軍隊,只是不能構成對大陸的威脅。大陸不派人駐台,不僅軍隊不去,行政人員也不去。臺灣的黨政軍等系統,都由臺灣自己來管。中央政府還要給臺灣留出名額」。

鄧小平曾經表示:「實行一國兩制的構想,香港幾個不變:社會制度不變、法律基本不變,生活方式不變,保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自由港地位。除了派軍隊以外,不向香港特區政府派出幹部。派軍隊是為了維護國家的安全,而不是去干預香港的內部事務。我們說話是算數的,不搞小動作。不但九七年時不變,我們講五十年不變。五十年不變,影響不了大陸的社會主義。我很有信心,一國兩制是行得過的。」他也曾以「馬照跑、舞照跳」形容五十年不變的情形。 鄧小平還表示:說「五十年不變」是因為一代人只能管五十年,再長的時間要由下一代管了。

1984年,中英簽署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1987年,中萄簽署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均實施了「一國兩制」的構想。


「一國兩制」的討論

支持者的觀點
「一國兩制」在尊重港、澳人民的生活習慣,社會價值,意識形態,延續港、澳地區繁榮穩定的基礎上,促進和加快了中國的統一進程,為中華民族的復興做出重要貢獻。
「一國兩制」將「共同合作」超越意識形態,在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實現了同一國家內兩種不同所有制地區的和諧共存。
中共官方稱:「一國兩制」為解決世界各國社會很多歷史遺留問題開創了一條全新的解決道路。
中國大陸能夠給予特區援助和支持,並承諾不會由於國內困難而向港澳地區要錢,內陸河港澳日益增長的經濟來往,是香港、澳門經濟重要的推動力之一。(請參見香港經濟)
「一國兩制」為和平解決臺灣問題提出了新思路。
「一國兩制」下,港、澳等特別行政區能夠獲得或保留國際組織(非主權獨立國家地位)及運動的參加資格。

反對者的觀點
多數台灣人希望兩岸能永遠保持現狀(即維持現有的中華民國),支持臺灣獨立的民眾略少一些,願意接受中共統一的人數則是很少。傾向統一的台灣人中,多數認為兩岸必須以對等兩國合併的形式統一,不接受「一國兩制」框架下的兩岸從屬關係,認為接受「一國兩制」是「投降式統一」。請參見臺灣獨立運動,臺灣政治,臺灣政黨,臺灣問題
多數臺灣人對「一國兩制」或「五十年不變」保持懷疑,擔心兩岸統一以後,中共可能不履行承諾。比如:中共對香港特首選舉的干涉,臺灣人擔心中共也會如此干涉台灣內政。此外也有部分臺灣人將香港在回歸大陸之後,曾經拒絕部分法輪功學員及中國民運人士入境,香港政治氣氛與大陸漸近,[1]大陸持續反對任何形式分裂活動等情況,[2]視為違反了「一國兩制」承諾。
中共駐港後暫時取消「雙普選」,令部分香港人士認為香港政治層面的「一國兩制」已經名存實亡。而多數臺灣民眾也反對將資本主義與西方式民主制度脫勾,即無法接受只有經濟上的一國兩制。[3]
雖然「一國兩制」承諾中國統一後,臺灣可保留部分軍隊,但部分臺灣人擔心屆時臺灣軍事將「有等於無」。

一國兩制的定位
在「一國兩制」的框架內,港、澳的「高度自治」僅限於內政,而外交、主權、軍權則由中國中央政府統籌管理。港、澳兩地的最高行政長官須由中央任命,港澳當地《基本法》的起草與修改需要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當地最高行政長官和當地立法機構的三重核准方能發行。但港、澳在經濟領域仍然以獨立的經濟體存在,其國內生產總值、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不與中國大陸地區混合計算,港、澳政府均有權自由參加所有非只有主權獨立國家才能夠加入的國際組織。

但在香港人民爭取雙普選的過程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曾經三次解釋《香港基本法》,被部分泛民主派人士批評為利用「釋法權」限制香港民主發展和自治權。[來源請求]


總結
「一國兩制」原則在香港、澳門的實踐,基本上維護了當地的生活習慣,社會價值,政治制度,意識形態、繁榮穩定與和平過渡,並且促進了中華民族的和平統一,故而得到多數中國大陸人民的支持。在港、澳地區,雖有不同意見存在,但多數當地民眾、政府仍普遍認為「一國兩制」原則為當今港、澳最可行政策。

而在臺灣,大多數民眾傾向於「兩岸永久性維持現狀」,部分臺灣人傾向於「臺灣獨立」,只有少數人士(例如知名人士李敖)支持中共的統一方案。但大部分的台灣人都對「一國兩制」的承諾持不信任態度。




聯邦制是一種國家結構形式,和單一制相對,是複合制的一種,比邦聯制緊密。


綠色部份為實行聯邦制的國家聯邦制國家由各個聯邦成員組成,各成員單位先於聯邦國家存在。聯邦成員國在聯邦國家成立之前,是單獨的享有主權的政治實體;加入聯邦之後,雖然不再有完全獨立的主權,但在聯邦憲法規定的範圍內,聯邦成員的主權仍受到法律的保護。具體有如下權利(但不一定全部享有)(1)制憲修法(2)維持區域完整(3)成員有各自的國籍(4)加入和退出的權利。在組成聯邦制國家時,聯邦成員國把各自權力交予聯邦政府,同時又保留了部分管理內部事務的權力。聯邦憲法明確界定了聯邦政府統一行使的權力和各成員國的中央政府所保留的權力,即,聯邦的權力是來源於各成員國的參與。

美國是世界上第一個建立現代聯邦制的國家,另外還有德國、印度、巴西、墨西哥等國也實行聯邦制,現時實行聯邦制的國家約有二十多個。

緬甸名義上是聯邦制國家,國名叫「緬甸聯邦」,但自奈溫(General Ne Win) 將軍在1962年政變奪權,廢除聯邦憲法後,緬甸便受軍人獨裁統治,實際已變成單一制國家。

收錄日期: 2021-04-13 00:56:1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07000051KK03721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