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相問題........

2007-06-08 12:00 am
前幾天,我開車到馬鞍山工作,但回程返大圍時在恆安馬鐵站旁邊,比差佬用槍影到我行71km/h(己減時速),但我見人人都行七,八十左右,我就以為該路段行七十公里,結果有我比人影左,抄左(人牌),該路段己確定無(時速限制路牌),但入新港城方向就有(限制70公里既牌)
1.我想問上庭有無得爭論?
2.我可以用乜方法脫罪?
3.如果用槍影到兩部車,咁我有無機會?(我而上情況而言)因為有一部車同我差唔多車速同平排。
4.點樣要求差佬交(飛林)?要錢嗎?
5.上庭時講差佬一個鐘大約可以抄二十張牌或以上,有用嗎?(用意係:該路段没有清楚列明限制時速)
請詳細幫助小弟,我定必把結果與各位網友分享,十萬個感激..........

回答 (4)

2007-06-08 2:44 am
✔ 最佳答案
1/2,一般而言是無得拗,因為在無牌的情況下是50公里/時的,但曾經有兩個案列可例外:第一,你的駕照是外國考取或長時時在外國開車剛回流香港,可以打得甩(我朋友於數年前的親身經驗,事發地點在沙田區);第二,翻查香港政府(應該是路政處)的紀錄,看該路段的實際限速,因為警察說是限速多少公里不一定是準確的,曾有人返查紀錄而打甩檢控。
3,因為雷射槍是靠折射感應,而快相攝影機是用聲波感應,如果警方用雷射槍(LAZER)而不是用攝影機,就不會同時影到兩部車,故不能作為理據。
4,不用錢的,你寫封信給交通部,寫埋張告票號碼,就可以要求覆看照片,不用錢的。
5,好多路都好易照速,不遵守是駕駛者個人問題,不關條路面的事。好似銀行大把現金,你自己去打劫,是沒有人迫你的,吾通日日有人打劫是銀行的錯?
2007-06-09 10:09 am
無時速限制路牌o既道路行五十所以比人影應該o既!!
2)我相信無咩方法,除非可以証明差佬支槍壞左>.<
3)如果兩車平排差佬揸槍影應該只會影其中一部,事乎佢射邊架車喇!!
4)可以.../應該要錢....不過我相信同罰款個金額差唔多..仲要唔知甩唔甩到
我勸你認罪算吧!!馬鞍山個段路成日都有快影下次小心!!
2007-06-08 11:33 pm
本人親身經歷與你一樣, 事發地點在太子道東東行近富豪東方酒店.

被槍影後, 本人不服(因冇時速限制牌顯示, 當時本人行66km/hr ), 所以打上警察交通部門查問 (主要是不服當地沒有時速限制牌, 及當時有相當數量之車輛同行, 但只截停本人抄牌, 希望翻看記錄)

1. 得到的結論是: 市區凡無時速限制牌的路段一律為50km/hr時速限制.
2. 本人可到指定警署看相, 不收費.

最後, 本人繳了$320-了事.



事後總結:
因事發地點同段的太子道西行方向一路都有70km/hr時速限制牌, 故容易使人認為東行方向的時速限制亦是70km/hr. 經此一事, 理清了概念: "市區內凡無時速限制牌的路段一律為50km/hr時速限制", 以後駕駛時小心些, 可免再被影相.
參考: 本人經驗
2007-06-08 12:11 am
只能告訴你,你考車牌時的筆試都有講過~~
沒有時速限制路牌的路,全部都是 50km/h


3) 有機會~

4) 可以,唔知要唔要錢~

比人影得快相~~都好難有得唔認數!
參考: ^^


收錄日期: 2021-04-20 12:37:3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07000051KK0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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