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如果合同和公司條例都沒有列明的的,應該依從香港勞工法例的規定。
勞工法例訂明 "凡在懷孕中或分娩後的女性僱員,須接受產前檢查或產後治療者,其因接受該項檢查或治療而缺勤的日子,均屬病假日" (第57章第VII部33 (3A))
"....凡根據本條規定有權獲得疾病津貼的女性僱員,在第(3A) 或 (3B)款所指的每一病假日,均須付給疾病津貼..." (第57章第VII部33 (3C))
"....每日病病津貼額須相等於僱員在病假日假若工作本應賺取的工資的五分之四。" (第57章第VII部35 (1))
由此看見,你的公司扣減五分之一的工資是合法的。
2007-06-07 12:55:17 補充:
勞工法例是要保障僱員最低的權益,個別公司的做法可能更優厚或寬鬆。然而,任何公司的政策均不能凌駕於勞工法例之上,即不能剝奪勞工法例赋予僱員的權益。事實上,你公司的做法並沒有抵觸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