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法例 - 雙糧

2007-06-07 7:37 pm
請問勞工法例中, 是否做超過半年, 就可按比例取得雙糧?

回答 (3)

2007-06-07 11:04 pm
✔ 最佳答案
按僱傭條例:

如果公司之雙糧並無列明是屬公司酌情發放;
員工只要受僱連續超過3個月(不計試用期),而離職並非自行請辭, 也不是公司即時解僱, 就可獲發當年度之按比例雙糧;
按比例是由入職日起計!
上述條例原文在僱傭條例第11節d和e部分...

2007-06-07 15:06:24 補充:
上述為法例之最低要求, 貴公司之福利當然可以優於(好過)法例!!
參考: 屬個人知識/經驗, 非一般剪貼
2007-06-07 8:49 pm
你自己辭職? 定被解僱先?? 份employment contract 有沒有寫明有雙糧??
如果不是misconduct 解僱, contract 寫明有雙糧, 是有的..
如果自己辭職, 就未必有... 公司有同事問過了, 自己辭職, 公司可以比可以唔比... 唔一定...
2007-06-07 7:53 pm
3個月已經可以...我個時做左4個月就已經到新年...佢都係按比例計返雙糧俾我

問3. 如僱員在酬金期完結前已經被解僱,是否有資格按比例領取年終酬金?
答3. 僱員在1個 酬金期內按照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3個月,而被僱主解僱(但並非因犯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可按比例獲得部分年終酬金。
如曾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在計算僱員是否合乎資格享有部份年終酬金時,該段試用期(以3個月為上限)不得包括在內。但倘若合乎資格,在計算部份年終酬金的金額時,則必須將整段受僱期(包括試用期)計算在內。
參考: me & 勞工署


收錄日期: 2021-04-13 00:35:2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07000051KK00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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