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們學校定了一些不合理的規定
讓我學生無法接受也很不滿 , 規定如下 :
鞋子只能白色的 .. 過於鮮豔的顏色不能
襪子要高於腳踝 不可以穿隱形襪短襪之類的
頭髮不染不燙不作怪 指甲不可以骯髒塗油
以上2項不及格就記警告 !!! 累計多次不改記小過
據我所知髮禁不是以解除了嗎 ? 這樣校方會不會太超過 ?
我們可以檢舉學校嗎 ? 還有學生的穿著校方可以管嗎 ?
還有他們還要求我們家長簽子家長同意書 ..
還不能不同意 不交就要記警告 !! 這樣是否太過分的點
有些家長很開放同意學生這樣做 ... 這樣校方不就是強迫 !!
如果校方真的記警告 我們可以舉發學校嗎 ?
有人可以提供一些意見給我嗎 ? 或者可以幫我投訴
謝謝 .. 拜託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