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關於僱員合約...

2007-06-06 2:05 am
如果一份工話請我,話要簽一年約,辭職要三個月通知,
咁我喺一年裡面係咪都可以走?只不過係要三個月通知?
定係一年裡面都唔走得?
另外,合約幾多個月通知係咪有得傾?因為3個月太長!

回答 (5)

2007-06-06 2:10 am
✔ 最佳答案
其實只要你有三個月通知期, 就算係幾時都可以走架喇
唔一定要一年後, 而幾耐通知期, 係睇你同僱主點傾架姐
如果相方都ok既, 就算係一日通知都冇問題架!
不過最小都應該有一個星期~
2007-06-06 4:03 am
你只需要三個月通知便可。一般來說通知期是雙方協議的,但不可少於七天,如你的合約有試用期 -- 第一個月,即日通知便可;第二及三個月,7天通知。試用期滿,通知期是根據你們的協議。如合約沒有試用期,則根據雙方訂立的通知期為準則。

一般來說,三個月的通知期多數發生於管理階層的工作,由於不知你所說的是什麼工作,所以應小心及多理解工作的性質?
2007-06-06 2:11 am
合約 = agreement between you and the employer. Therefore everything can be discussed and should be agreed before signing them.
2007-06-06 2:10 am
YES , YOU CAN GO , BUT NEED 要三個月通知

3個月太長! I THINK SO .
2007-06-06 2:07 am
勞工署有僱員合約的中文樣本,可以在下列網址下載: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wcp/ECsample.doc

依勞工暑編寫僱傭合約一般注意事項

勞資雙方可根據個別公司的薪酬及福利制度, 自行訂立合適的僱傭條款及條件, 不過, 有關條款並不可以違反《僱傭條例》。如有任何疑問, 僱主和僱員應該徵詢法律顧問或勞工處勞資關係科的意見。

根據《僱傭條例》, 如僱主與僱員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僱主必須將一份合約副本給予僱員保存。此外, 僱主如欲修改僱傭合約條款, 亦必須徵詢僱員的意見, 並取得他們的同意後, 才可作出更改。

在擬訂僱傭合約時,讀者可參閱我們出版的小冊子 ―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 ,及留意下列註釋。關於僱傭法例的有關規定, 請參閱《僱傭條例》。

請注意: 任何僱傭合約的條款, 如有終止或減少《僱傭條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的含意, 即屬無效。

這合約樣本亦可於本處網頁下載。

休息日

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7 天可享有1 天休息日。[《僱傭條例》第17 條]

假期

所有僱員, 不論服務年資的長短及工作時數, 均可享有法定假日。僱員在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 個月後, 可享有有薪法定假日。[《僱傭條例》第39 及40 條]

有薪年假

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12 個月的僱員可享有有薪年假。年假的日數由7 天至14 天不等,視乎該僱員受僱年期而定。

年假是僱員根據《僱傭條例》有權享有的休息日、假日及產假以外另獲給予的假期。[《僱傭條例》第41AA 條]

* 按《僱傭條例》第3 條及附表1, 「連續性合約」是指僱員為同一僱主連續工作4 星期或以上, 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 小時。

只要不少於《僱傭條例》第41AA 條的規定,僱主可按照公司的規定給予僱員年假。在這情況下, 請在僱傭合約上列明給予個別僱員的年假日數。

在合約終止時, 僱員如在該假期年度內已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3 個月, 可享有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但因該僱員嚴重行為不當而被即時解僱的情況則除外。[《僱傭條例》第41D 條]

產假薪酬

僱員如果在產假開始前已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滿4 星期或以上, 便可享有10 星期產假。[《僱傭條例》第12 條]

如果在產假開始前已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滿40 星期或以上, 則可享有產假薪酬。[《僱傭條例》第14 條]

疾病津貼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 在第一年內每服務滿1 個月,便可累積2 天有薪病假; 由第二年起, 每服務滿1 個月可累積4 天。最多可累積至120 天。

僱員在下列情況下, 有權獲得疾病津貼

―僱員累積了足夠的有薪病假;

―病假不少於連續4 天; 及

―僱員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

―凡女性僱員須接受產前檢查或產後治療而缺勤的日子,或因流產而缺勤的日子, 均屬病假。如該女性僱員已累積得所需的有薪病假日數, 並能交出所需的醫生證明書, 則在病假期間的每一天, 均有權獲付給疾病津貼。[《僱傭條例》第33 條]

終止僱傭合約

凡僱傭合約內沒有列明試用期的, 終止合約的議定通知期限不得少於7 天。[《僱傭條例》第6(2)(b)及(c)條]

僱傭合約內如有列明試用期, 在試用期的首個月之後,終止合約的議定通知期限也不得少於7 天。[《僱傭條例》第6(3A)(b)條]

年終酬金及花紅

《僱傭條例》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必須支付年終酬金, 包括雙糧及花紅。但如果合約包括這條款, 僱主便必須履行這合約條款支付年終酬金。

如果年終酬金屬賞贈性質或隨僱主酌情付給的, 必須在合約內明確註明。[《僱傭條例》第11AA 及11B 條]

凡僱員在酬金期內, 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3 個月者, 均可享有按比例計算的年終酬金; 惟該僱員如因嚴重行為不當而被即時解僱,或在酬金期內辭職者則除外。

如有試用期, 在計算僱員是否合乎資格享有按比例計算的年終酬金時, 並不包括首3 個月的試用期。[《僱傭條例》第11F 條]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有關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規定, 可參閱《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或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網頁(www.mpfahk.org),亦可致電該局熱線2918 0102 查詢。

查詢24 小時電話諮詢中心:2717 1771

勞工處網址:http://www.labour.gov.hk/

親臨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http://www.labour.gov.hk/tele/lr1.htm


收錄日期: 2021-04-12 19:52:3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05000051KK0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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