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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所有的標點符號,和其用處:
句號(。或.),用於陳述句末尾。「陳述句末尾的停頓,用句號。」「語氣舒緩的祈使句末尾,也用句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1995年12月13日發佈,1996年6月1日實施)「用在直述式文意已完足的句子。」(《重訂標點符號手冊》,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三月臺灣學術網絡三版)句號也可以用在語氣舒緩的反問句的末尾。
句號表示一句話的結束,新一句話的開始,提示讀者該句的表達意思已結束。
問號(?),用於疑問句結尾。「疑問句末尾的停頓,用問號。」「反問句的末尾,也用問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1995年12月13日發佈,1996年6月1日實施)「用在疑問句之後。」問號不出現在一行之首。
嘆號(!),又稱驚嘆號,也叫感歎號,用於句子結尾,表示驚訝、感歎或號令。「感嘆句末尾的停頓,用嘆號。」「語氣強烈的祈使句末尾,也用嘆號。」「語氣強烈的反問句末尾,也用嘆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1995年12月13日發佈,1996年6月1日實施)「用在感嘆、命令、祈求、勤勉等語句之後。」
頓號(、),是表示並列詞語之間的停頓的符號。一般來說,頓號在漢語中主要有兩個用途:
1. 分隔同類的並列的事,通常是單字、詞語或短句,當中的停頓較逗號短。
2. 分隔用漢字作為序號的序號和內文。
逗號(,),亦稱逗點,本稱讀(dòu)號,是表示語句的短暫停頓的標點。「句子內部主語與謂語之間如需停頓,用逗號。」「句子內部動詞與賓語之間如需停頓,用逗號。」「句子內部狀語後邊如需停頓,用逗號。」「複句內各分句之間的停頓,除了有時要用分號外,都要用逗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1995年12月13日發佈, 1996年6月1日實施)「用來分開句內各語或表示語氣的停頓。」
分號(;)表示介乎句號和逗號的停頓的標點符號。「複句內部並列分句之間的停頓,用分號。」「非並列關係 (如轉折關係、因果關係等) 的多重複句,第一層的前後兩部分之間,也用分號。」「分行列舉的各項之間,也可以用分號。」[1]「用在分開複句中平列的句子。」[2]在大部分印歐語系的語言,分號的名稱為有「半個冒號」之意,以顯示其外形如「:」。然而,大部分人都因爲分號用法複雜而不會多應用「;」。
冒號(:),提起下文或總結上文的符號。「用在稱呼語後邊,表示提起下文。」「用在『說、想、是、証明、宣佈、指出、透露、例如、如下』等詞語後邊,表示提起下文。」「用在總說性話語的後邊,表示引起下文的分說。」「用在需要解釋的詞語後邊,表示引出解釋或說明。」「總括性話語的前邊,也可以用冒號,以總結上文。」「用在總起下文,或舉例說明上文。」
引號(「」,『』),標示引用、著重、特別用意的符號。「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話,用引號標示。」「需要著重論述的對象,用引號標示。」「具有特殊含義的詞語,也用引號標示。」「引號裡面還要用引號時,外面一層用雙引號,裡面一層用單引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1995年12月13日發佈,1996年6 月1日實施)「用來標示說話、引語、專有名詞,或特別用意的詞句。」「引號分單引號和雙引號,通常先用單引號,如果有需要,單引號內再用雙引號,以此類推。」「直行用」「、』『,單雙使用原則與橫行同。」「一般引文的句尾符號標在引號之內。」「引文作用全句結構中的一部分,其下引號之前,通常不加標點符號。」
括号(( ),[ ],【 】),又稱夾注號,注釋使用的符號。「行文中注釋性的文字,用括號標明。注釋句子裡某些詞語的,括注緊貼在被注釋詞語之後;注釋整個句子的,括注放在句末標點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1995年12月13日發佈,1996年6月1日實施)「( )或——都是文中附加說明的符號。」
破折號(——),表示話題或語氣的轉變,聲音的延續等的符號。「行文中解釋說明的語句,用破折號標明。」「話題突然轉變,用破折號標明。」「聲音延長,象聲詞後用破折號。」「事項列舉分承,各項之前用破折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1995年12月13日發佈,1996年6月1日實施)「表示語氣的轉變、聲音的延續、時空的起止,或用為夾注。
省略號(……),又稱刪節號,用於省略原文的符號。「引文的省略,用省略號標明。」「列舉的省略,用省略號標明。」「說話斷斷續續,可以用省略號標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1995年12月13日發佈,1996年6月1日實施)「用在表示節省原文或語句未完、意思未禁等。
著重號,用於引起讀者注意的符號,使用時文下打點;直排時則標在字的右側。「要求讀者特別注意的字、詞、句,用著重號標明。
連接號(—,——,-,~),表示連接、起止、流程的符號。「兩個相關的名詞構成一個意義單位,中間用連接號。」「相關的時間、地點或數目之間用連接號,表示起止。」「相關的字母、阿拉伯數字等之間,用連接號,表示產品型號。」「幾個相關的項目表示遞進式發展,中間用連接號。」
間隔號(·),又稱音界號,用於某些非漢語人名內部或書目中。「外國人和某些少數民族人名內各部分的分界,用間隔號標示。」「書名與篇(章、卷)名之間的分界,用間隔號標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1995年12月13日發佈,1996年6月1日實施)「用在翻譯外國人名的名字與姓氏之間。」
書名號(《》,〈〉),用於標明書名、篇名、報刊名、文件名、戲曲名、歌曲名、圖畫名等的符號。「書名、篇名、報紙名、刊物名等,用書名號標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1995年12月13日發佈,1996年6月1日實施)「用在書名、篇名、歌曲名、影劇名等。」(《重訂標點符號手冊》,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三月臺灣學術網絡三版)
書名號應成對使用,書名號內使用書名號時,使用單書名號。「書名號裡邊還要用書名號時,外面一層用雙書名號,裡邊一層用單書名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
書名號原為在文字下方(橫寫)或左方(直寫)畫浪線﹏﹏,現在中國大陸僅在古籍中配合專名號使用,但在香港及臺灣仍被經常使用,但香港普遍學生都會因爲麻煩而不會用橫綫的書名號,而改用中國大陸規範的「《」「》」。
專名號,亦稱私名號,用於標明人名、地名、朝代名、種族名、國名、機構名等專名所使用的符號。「人名、地名、朝代名等專名下面,用專名號標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1995年12月13日發佈,1996年6月1日實施)「用在人名、種族名、國名、地名、機構名等。」(《重訂標點符號手冊》,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三月臺灣學術網絡三版)。專名號的使用方法是橫排時劃在專名之下,直排時則劃在專名左旁。
整理資料用佐好多時間,希望幫到你啦!
其實仲有好多咖,,但係無位放,,,
你去以下網站::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4%B8%93%E5%90%8D%E5%8F%B7&variant=zh-hk
右手邊果度有得按黎睇!
要標點的練習,去以下幾個網站:
http://www.teacher.edu.hk/amteacher/cml/exer.htm
http://www.hkedcity.net/resources/ires/ires_search_summary.phtml?level1=0&level2=none&res_func_type=&keyword=%BC%D0%C2I%B2%C5%B8%B9%BDm%B2%DF&res_cat_id=1&display_type=SEARCH&entry_pt=res&but_search=%B7j%B4M
http://www.plkcy.edu.hk/~chinese/pptresources.htm
http://www.stmc.edu.hk/subjects/chinese/
http://www.teacher.e du.hk/amteacher/cml/ exer.htm
http://www.hkedcity. net/resources/ires/i res_search_summary.p html?level1=0&le vel2=none&res_fu nc_type=&keyword =%BC%D0%C2I%B2%C5%B8 %B9%BDm%B2%DF&re s_cat_id=1&displ ay_type=SEARCH&e ntry_pt=res&but_ search=%B7j%B4M
http://www.sls.edu.h k/subjects/01chi/chi _02.htm
http://content.edu.t w/primary/chinese/tp _sd/200006edu/learns t-1.htm
http://content.edu.t w/primary/chinese/tp _sd/200006edu/s05.ht 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