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法律上, 有沒有 法例 規定 如父母身故, 子女應承擔所有債務

2007-06-05 10:40 pm
請問: 如某人的父母在國內生意破產.. 但沒有向法庭申請破產... 當父母身故...在國內法律上, 他們的子女 應否 承擔 所有 債務, 替父母還債. (如果所有債務子女全不知情, 亦不清楚 債務 的由來 及 真實性 ).

回答 (2)

2007-06-05 11:07 pm
✔ 最佳答案
第一,除了配偶,任何人都不用承擔的家人的債務,除非你做了擔保人之類的。這一點在內地也是一樣。

第二,你要注意你現在是否有一些是屬於父母名義下的東西,如物業,股票之類的,或者父母在國內做生意時,你有沒有簽名加入成為股東之類,如有,債權人都有權向你追討。
詳情可參考以下案例:(是內地的真實案例)
http://www.lawbase.com.cn/lawcase/[email protected]

如果不符合上述的條件,父母的債務是不用償還的。

你亦可以上內地的法律諮詢網,以找得更專業的意見:
http://www.lawbase.com.cn/lawyer/myquestion.asp
2007-06-13 8:52 pm
你最好都係搵律師問下啦!呢啲野有時好難講

收錄日期: 2021-05-01 00:16: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05000051KK0082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