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留良案?

2007-06-05 8:42 pm
清雍正呂留良案到底是怎樣的, 死人無數, 是否冤案?

回答 (2)

2007-06-05 8:45 pm
✔ 最佳答案
呂留良案:湖南的曾靜和張熙兩個書生受到明末清初的思想家呂留良的著作中「華夷之辨」等觀點的影響,到處進行反清活動。後來曾靜和張熙策動當時的川陝總督岳鐘琪謀反,結果被告發。

雍正下令親自審問曾靜等人,不過他認為曾靜等為「迂妄之輩」,決定予以赦免,但卻將死去幾十年的呂留良開棺鞭屍示眾,其許多親族、學生及刻書藏書者也受到牽連。同時,雍正帝將曾靜等人指責他的十大罪狀(謀父、弒兄、屠弟、貪財、好殺、酗酒、淫色、懷疑、株忠、好諛任佞)一一進行了辯解和駁斥,編為《大義覺迷錄》,並派大員帶領曾靜到各地進行宣講。
2007-06-05 8:55 pm
清廷的一大劣蹟是大興文字之獄。當時在漢族士子和部分官員中,反清復明的思想頗濃,清廷為維護滿洲貴族的統治地位,乃厲行思想統制,大興文字獄,對任何反滿的思想和言論均加取締、鎮壓。康熙、雍正、乾隆等三朝,見之於記載的文字獄即有七、八十起。如康熙時,莊廷鑨因刊行朱國禎的《明史》,內不書清帝年號而書南明永曆年號,直書清太祖之名為努爾哈赤,關於明、清間的戰爭評曰「長山而銳士飲恨於沙磷,大將還而勁卒銷亡於左」,被人告發後戮屍滅族,受株連者數百人,史稱「莊廷鑨明史獄」;戴名世(1653-1713)所著《南山集》採錄方孝標所紀事,被認為「極多悖逆語」,判「法至寸磔,族皆棄市,未及冠笄者發邊」,此即所謂「南山集案」。雍正時,江西考官查嗣庭出試題曰「維民所止」,被指為「雍正」二字去首而入獄,後戮尸滅族;汪景祺著《西征隨筆》有詩諷上,另撰《功臣不可為論》,替年羹堯鳴不平,結果被殺,家人充奴,是為「汪景祺西征隨筆獄」;另尚有呂留良(1629-1683)、曾靜(1679-1736)一案,呂留良一向反對滿清,其文有云「清風雖細難吹我,明月何嘗不照人?」,其弟子及曾靜等人崇奉其說、廣為傳播,後曾靜被告發下獄,呂留良竟被剖棺戮屍,著作則被焚燬。此外,乾隆時尚有胡中藻(?-1755)、徐述(1703-1763)等人之詩獄,如胡中藻有「一把心腸論濁清」句,徐述詩云「清風不識字,何得亂翻書!」、「明朝期振翮,一舉去清都」,沈德潛詩云「奪朱非正色,異種也稱王!」,均被定為誹謗而遭鎮壓。曾靜本蒙雍正赦免,結果還是被乾隆所殺。至於文人學者著作之遭焚禁者,則比比皆是,不可勝數了。

為了批判呂留良等人,雍正在大興文字獄的同時,將呂留良的著述、曾靜的供詞,與歷次御旨彙集成書,親撰洋洋大文,名曰《大義覺迷錄》。是書頒行於天下,令士人研讀。文中除破口大罵呂留良「惡貫滿盈,人神共憤,天地不容」外,強調「華夷無別」,謂舜為東夷之人、文王為西夷之人,只要能替天行道、懷保萬民,皆可擁有天下。復云清之得國,並非篡奪,乃得之於闖賊,非得之於明朝;明朝之亡,乃亡之流寇,而非亡之於清朝。《大義覺迷錄》的部分議論雖也不無道理、持之有故,唯雍正忽略了一個根本的問題:一個民族不論如何先進,都不能以「聖德」、「仁政」等為藉口,而侵入其他民族之地區並置於自己的統治之下,更遑論以滿洲之落後竟通過征服來摧殘漢族的先進文明。僅以「揚州十日」、「嘉定三屠」為例,清廷又有何「聖德」之可言,而清室之大興文字獄、迫害呂留良後代及其他士子,更充分暴露其野蠻殘暴之真面目。


收錄日期: 2021-04-29 1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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