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立法會的功能

2007-06-03 8:58 pm
我想要立法會的功能

回答 (3)

2007-06-03 9:04 pm
✔ 最佳答案

香港立法會

圖片參考: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zh/b/be/Hkpol.png

立法會(英語:Legislative Council,LegCo)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構。現有60名議席,每屆任期4年(香港主權移交後第一屆立法會的任期為2年),前稱香港立法局,地位相當於其他民主國家中的地方議會,但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國性法律除少數《基本法》訂明外一般不在香港實施,所以香港立法會的權限較一般的地方議會為高(如彈劾權)。
職責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立法會主要職責有:

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
控制公共開支
監察政府工作
審核、通過政府的財政預算
接受香港居民申訴
同意終審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
如立法會全體議員四分之一聯合動議,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不辭職的話,立法會可通過進行調查,並委託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組成獨立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調查委員會會進行調查並向立法會提交報告。如調查委員會調查後認為有足夠證據構成對行政長官的指控,立法會會對是否提出彈劾案進行表決。如果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通過的話,立法會可提出彈劾行政長官案,並將結果知會中央人民政府,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中央人民政府接獲報告後會決定是否免去行政長官的職務。
組織


圖片參考: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zh/thumb/4/46/HK_legco_logo.svg/150px-HK_legco_logo.svg.png



圖片參考:http://zh.wikipedia.org/skins-1.5/common/images/magnify-clip.png
香港立法會標誌
1998年的第一屆立法會選舉中,30席由功能組別產生,10席由選舉委員會選出,20席由地方分區直選產生。2000年的第二屆立法會選舉,增加由地方分區直選議席,減少選舉委員會選出的議席,其中30席由功能組別產生,6席由選舉委員會選出,24席由地方分區直選產生。2004年第三屆立法會選舉,廢除由選舉委員會選出議席的制度,將6席轉由地方直選產生。其中30席經地方分區直選產生,其餘30位經功能組別選舉產生。《香港基本法》第68條指明最終目標是全部議席由普選產生。

主席
立法會主席由立法會議員互選一人出任。第一屆至第三屆主席均為范徐麗泰。

委員會
立法會轄下有3個常設委員會,分別是財務委員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及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此外,還設有18個事務委員會,定期聽取政府官員的簡報,並監察政府執行政策及措施,議員可視需要加入一個或是數個事務委員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是為立法會提供行政支援及服務,委員會下設有議會事務部、資料研究及圖書館服務部、翻譯及傳譯部、公共資訊部、申訴部、總務部及法律事務部。



參考: Wikipedia
2007-06-03 9:03 pm
1.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

2.控制公共開支

3. 監測政運作

4.審核、通過政府的財政預算

5.同意終審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


詳細請參考﹕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9%A6%99%E6%B8%AF%E7%AB%8B%E6%B3%95%E6%9C%83&variant=zh-tw#.E8.81.B7.E8.B2.AC
2007-06-03 9:02 pm
通過法例.........

收錄日期: 2021-04-16 23:52:5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70603000051KK0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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