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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袋費不僅是0.5元的問題
明報) 05月 29日 星期二 05:05AM
【明報專訊】港府打算開徵膠袋費,每個0.5元,可望於下個立法年度推行。台灣 和愛爾蘭 比香港先起步,於2002年開始徵收膠袋費,兩地的經驗給了我們一些啟示。
台灣首先在政府部門、公營事業機構、學校及公立醫療所的販賣中心和餐廳徵收膠袋費,香港的先行者,則是3類大規模和出售指定種類產品的零售店﹕連鎖式或大型超級市場、便利店,以及個人健康和美容產品零售店。
愛爾蘭:加稅再加稅?
雖說本港堆填區20%以上購物膠袋來自上述3類零售店,政府部門或公營機構使用膠袋的數量肯定比不上這些零售店,但政府推動環保的責任不應該按膠袋使用量的比例計算。以身作則,是政府的本分。可是,港府近年唯一「身先士卒」的事情,是當私人機構不少員工每周工作6天或長短周時,特首曾蔭權以無比的決心推動多個政府部門每周工作5天。
愛爾蘭政府收取膠袋費,並不會為庫房帶來額外收入,而是把膠袋費連同堆填區的收費注入一個環保基金,資助全國各地的環保回收活動,減少廢物。香港政府日後所得的膠袋費收入,應該同樣朝這個方向運用。
愛爾蘭徵收膠袋費首年,膠袋使用量銳減9成,但環保人士開心得太早,因為國民初時斤斤計較花1個幾毫買膠袋,但適應之後,膠袋使用量會逐年回升,不消4年,政府便要把膠袋費由大約港幣1.4元大幅度調高至2.6元。香港會否走上相若的不歸路,每隔幾年加費一次以「阻嚇」市民濫用膠袋?
台灣:改用紙袋 應收費嗎?
台灣的另一個經驗是「顧此失彼」,商店和市民的確減少使用每個收費大約港幣0.25元的膠袋,改用紙袋,雖然紙袋比膠袋較易分解,但卻多了樹木被砍伐,這個代價划算嗎?紙袋應該像膠袋般收費嗎?
台灣原本有6類零售店包括小吃店須依法向顧客收取膠袋費,但由於政府沒那麼多資源派人巡查和檢控違法的小吃店,故此,去年乾脆把小吃店從管規膠袋名單剔除,此舉當然遭環保人士批評為一大倒退。
至於香港,政府建議首階段在3類主要由大集團經營的零售店開徵膠袋費,只要這些財團同意,相信新措施起步不會過於困難。然而,街市、快餐店和小吃店更加大量使用膠袋,而這些膠袋很有可能較劣質和只用一次便棄掉。港府可有決心在第2階段挑戰難度,使到這些零售點減少使用膠袋呢?
前車可鑑,港府開徵膠袋費前,應該有長遠的設想,先天下之憂而憂。
港府於05年發表《都市固體管理政策大綱(2005-2014)》10年大計,目標是減少廢物及鼓勵回收和循環再造,而開徵膠袋費只是多項可行措施之一。
大綱的指標是在該10年內,每年減少本地產生的都市固體廢物量1%,但現實情卻是不減反加,環保署 統計,去年本地製造622萬公噸都市固體廢物,比前年增加3.6%,拜市民環保意識不足和經濟復蘇所賜。單憑徵收膠袋稅無法扭轉乾坤,但其他措施例如回收再造廢棄輪胎和電器、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計劃等猶如牛步,實在需要港府展示更大的決心推動這個轉眼已過了兩年的10年大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