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係真架,因為根據現時的僱傭條例︰
<<僱員同時享有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權益、職業退休計劃利益或酬金的情況>>
如僱員有權享有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而:
- 一筆按服務年資支付的酬金或一筆職業退休計劃利益(非歸因於僱員供款的部份)已支付予該僱員;或
- 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中,就該僱員持有一筆累算權益(非歸因於僱員供款的部份),或該筆累算權益已支付予該僱員;
則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可與上述的款項抵銷,但須與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服務年資有關的款額爲限。
(有關因支付/須支付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而申請獲發職業退休計劃利益或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累算權益的詳情,請向有關計劃的受託人查詢。)
詳情可參考勞工處網頁︰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pdf/wcp/ConciseGuide/1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