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係"七十個七次"
經文︰太十八︰21-35
太 18:21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
太 18:22 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太 18:23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
太 18:24 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
太 18:25 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
太 18:26 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
太 18:27 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太 18:28 「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
太 18:29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
太 18:30 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
太 18:31 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
太 18:32 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
太 18:33 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
太 18:34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太 18:35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